严母出孝子
创世记 22章12节:
天使说,“ 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 一点不可害他。 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 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 就是你独生的儿子, 留下不给我。”
其实这位神的使者从天上向亚伯拉罕说话,制止了他杀自己的儿子──以撒。其实说话的是主耶稣。亚伯拉罕当时听见神的命令,就如同他最初听见神给他的第一个命令:
「 你要离开本族、父家, 往我指示你的地方去。 」
结果几十年后,他照样顺服遵行神的新命令, 把自己的儿子献为燔祭。 这种绝对顺服的行动,
- 第一, 充满对神绝对的信任和信心, 所以亚伯拉罕称为「信心之父」 。
- 第二,他真是爱神爱得好深,他不单只听神的命令而遵行(约翰一、二、三书这三卷都叫人要遵行神的命令,就是爱神),他爱神爱到甘愿牺牲一切的程度,以神为第一优先。
亚伯拉罕为了遵行神的命令,放弃他所有的安舒,所有亲友和社区,已有的成功、地位、背景;摒弃他旧有的信仰、富足、产业和安乐窝等等。但现在他变得更加炉火纯青,为了遵行神的命令牺牲自己一生的挚爱,就是他的命根子:自己的独生子以撒!
对于亚伯拉罕来讲,以撒比自己条命更宝贵。你可以藉此看见亚伯拉罕真正爱神的程度,他不但放弃自己的人伦和名誉,当时献以撒等于把自己的儿子献生人祭。
想一想!这样做要付何等大代价?家人会怎样?会有多恨亚伯拉罕?尤其是自己的太太。他身边每个人会怎谂他?社会国家会怎样看待他?杀子狂魔,后果何其严重,超级突破传统和人伦的界限?但他只要肯定是来自神,他就破釜沉舟,死而后矣,是真正的原动者先锋。
当时主耶稣对他说:「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
原来第二点告诉我们:「敬畏神」 就是跟神的关系的建立,去到一个好的地步,就是切实遵行神的命令而放弃一切的程度,包括自己的性命,甚至比自己性命更宝贵的人。
日华牧师三次做到的地步,就是他不顾一切,甚至自己性命都不要,一生顺服遵行神的命令,讲了三套信息:「双氧水疗法」、「千年虫」、「2012信息」,结果为他惹来弥天大祸。他付的代价也不少,三次他都愿意做,因为他敬畏神。
为什么人会因敬畏而听命?举个例子,日华与我的妈妈都是好严好恶的。自小我们都养成敬畏的习惯和性格,从小对母亲都听教听话,唯命是从,尊敬有加。当我们信主后就把此态度转向神,遵行以上第一、二两点。但对神有一点不同,我们是又敬又爱神,对母亲只是敬,所以程度上相差好远。
閱讀更多 水瓶星謎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