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孤寡老人生活贫困无依靠,
不孝子不管不问玩“失踪”
血浓于水的亲情变为
反目成仇的伤痛。
一场跨越一年的赡养纠纷执行大战
正在上演......
年逾耄耋的李某寿,
育有一儿。
老伴多年前因故去世 ,
无固定收入,
近年来,身体每况愈下,
生活越来越困难。
而儿子李某荣
却对此不闻不问。
在向儿子索要
赡养费多次无果后,
老人彻底寒心,
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院。
2019年,姚安法院判决
李某寿的儿子李某荣
每半年向父亲支付赡养费600元。
判决生效后,
李某荣拒不履行。
即便案件到了强制执行阶段,
被执行人依旧我行我素。
电话不接,通知拒签,
不参与调解,不履行义务。
东躲西藏下落不明。
法官通过网络查控
发现其无可供执行财产
面对如此顽固的被执行人
姚安法院的执行法官
从未放弃
并多方想办法
穷尽执行措施
帮助老人维护合法权益
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急需用钱,为了能让李某寿尽快拿到赡养费,执行干警迅速通过国家司法救助途径帮申请人拿到了上半年的生活费,并及时送达到申请人手里。
虽然李某荣一直玩失踪,但是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追寻,不定时的通过网络查控和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搜查,通过多方努力,终于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上刚刚转入了一笔够支付执行款的金额,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进行了冻结,并如期进行了划拨。考虑申请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再次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李某寿老人手中。
法官提醒
孝道是中华民族传承了几千年的美德,孝敬父母,尊老敬老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父母和子女的血缘亲情关系是永远也无法割裂的。子女要赡养老人,也是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道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羊有跪乳之恩
鸦有反哺之义
动物尚知道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何况为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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