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黨”注意!已有人構成詐騙獲刑

“羊毛黨”注意!已有人構成詐騙獲刑

陳某前後使用了70個賬號,切換著購買商品。婺城法院提供

如今,很多電商平臺會經常讓利促銷,掀起一波波“剁手潮”的同時,也催生了一批瞄準交易漏洞,以低成本或零成本獲取利益的“羊毛黨”。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薅“羊毛”行為已經觸及法律。

9日記者獲悉,浙江金華婺城的陳某,就因為羊毛“薅”得太狠,被婺城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2018年8月11日至2019年5月21日期間,陳某在某網上超市購買商品後,通過多買少退或者郵寄空包裹、利用虛假單號的惡意退貨退款方式騙取商家的退款,共計418次,騙取退款共計人民幣42588.08元。

網店平臺設有風控系統,經常惡意退款會被封號。9個月時間裡,陳某先用自己或家人賬號交易,之後索性在網上大量購買,前後使用了70個賬號,切換著購買商品。

“開始的時候只是從購買的包裹裡拿出一部分自己用,剩下的退回去。後來膽子就大了,直接郵寄空包裹回去退款。”2019年8月12日,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之後如實供述了涉案事實,“是自己的貪小便宜鑄成了大錯。”陳某於2019年8月21日,賠償了網店平臺的損失42588.08元。

令人意外的是,陳某自己也是一名電商,“我也是開網店的,之前被其他顧客惡意退過款,找平臺申訴,都沒有達到滿意的結果。就開始如法炮製,進行惡意退款。”陳某表示,初期他只是想用退款的方式來宣洩內心的憤懣不平。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法官表示,網絡世界並非法外之地,被告人陳某貪圖小利、自作聰明的行為,實則是掩耳盜鈴、作繭自縛。

值得反思的是,當前電商平臺眾多,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能力和查處力度也參差不齊。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進一步完善該領域的法律制度體系。同時電商平臺也要加強維權意識,遇到惡意薅羊毛的,應及時報警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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