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检民行大练兵—第七讲: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4月10日,佳检民行大练兵“云课堂”在政务微信平台上如期与大家见面了。本次培训是依照高检院部署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安排,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行政检察案件的办理而精心准备的。下面就由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谭晶为大家讲一下有关行政争议以及如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相关问题。

佳检民行大练兵—第七讲: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一、剖析释义——从概念入手,解析行政争议构成的条件

行政争议又称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构成行政争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争议的双方中有一方是行政机关;第二,争议是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为引起的;第三,行政争议是以行政机关依其职权,因其作为或不作为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形成行政法律上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为前提。第四,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或诉讼,是法律允许的,解决行政争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细研深究——揭示行政争议的主要解决途径


(一) 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

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现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二)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复议来解决。

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原处理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议机关对原处理机关处理的决定的合法性和恰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现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三)通过群众信访来解决

即公民采取书信、走访等形式,向各级行政机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予以处理的活动。它主要解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与相对人出现的矛盾,起到监督行政权行使和救济公民权利的双重效果。


三、学以致用——检察机关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应当注意和把握哪些原则?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需求,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重点瞄准当事人没有有效的救济途径、合理诉求得不到重视和满足等问题,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检察产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加强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第三,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相结合。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坚持每案必评,坚决防止因办案引发次生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第四,坚持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抓住行政争议的源头和要害,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将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贡献行政检察智慧和力量。

第五,坚持压实责任与协同联动相结合。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化解行政争议的办案责任。被诉行政机关的同级检察院要积极发挥主动性,充分发挥调查、走访和协调作用;上级检察院要运用好交办、督办、参与调处、协调上级部门等多种方式;各级检察院的办案与争议化解任务都要责任到人,落实检察长、检察官包案制度。


四、实践入手——结合真实案例,将听证程序引入行政诉讼监督


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引入听证程序,可以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监督程序,实现三个方面的效果:

第一,有利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公开听证方式,通过面对面看得见的程序设计,能够让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增加认同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公正的信心。通过邀请中立的听证代表参与案件办理,有利于及时消除案件申请人对司法人员的不信任感,从而帮助案件承办人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第二,有利于借助“专家外脑”提升司法公信力。首先,通过行政听证程序借助“专家外脑”参与办案,有助于帮助检察官查清相关专业问题,进一步厘清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最终作出公正处理。其次,通过借用“专家外脑”参与听证,从案件处理社会价值的角度发布意见,帮助案件承办人从另一个思路思考案件的处理方式,从而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检察听证制度,顺应了依法行政、人民参与司法事务的要求,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以上就是我今天和大家分享的全部学习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期云课堂的精彩内容吧!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

文字:谭晶


佳检民行大练兵—第七讲: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