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检察院:喜获“对外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在淳化县委工作会上,淳化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同时,该院还获得“对外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新要求,提升新闻宣传“软实力”,推动检察宣传工作不断走向新阶段,该院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在全院范围内挖掘力量组成新媒体工作室,采取微电影、微视频或动漫的方式以检察形象展示、检察故事讲述、热点案件报道等宣传检察工作成效。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网站发表文化宣传报道近百篇,宣传作品被省、市院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等官方平台经常采用。同时,围绕“12.4”国家宪法日、“检察开放日”等走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和谐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淳化检察下一步将不断学习、不断创新、提升质量,把检察故事讲述好、把检察声音传播好,持续发现潜力、整合资源,做到“大宣传、大家做、人人做”的理想状态。(记者郭朝霞通讯员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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