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彙算開始了,多退少補!快看你能退多少稅?

近日,國家稅務局在官網發佈《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辦稅指引》,詳細指導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個稅年度彙算業務。

個稅年度彙算開始了,多退少補!快看你能退多少稅?

個稅年度彙算是什麼呢?

有的人對於個稅年度彙算不是很清楚,實際上呢,個稅退稅就是“個稅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是指一個居民個人在一個自然年內,把他的所有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做一次清算,在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額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

據國家稅務總局,雲南、青海、山西、廣西、貴州、大連、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安徽、江西、廣東、海南、陝西、甘肅、新疆、深圳、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西藏、寧夏、寧波、廈門、青島等地的納稅人,可通過手機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遠程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不過,北京、天津、河北、湖北等地該功能還暫未開放。

我是不是適合申報條件呢?

根據相關規定,除了以下三類人外,都需要進行個稅清繳彙算。

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看自己是應該補稅還是退稅,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

[(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個稅年度彙算開始了,多退少補!快看你能退多少稅?

假如計算結果大於0,那麼,稅務局會給我們退稅;

如果計算結果小於0,我們需要補稅給稅務局。

看到這裡,想必有的小夥伴疑惑:我到底是交錢呢還是會收到一筆錢呢?

其實,有以下幾種情況可能會產生退稅!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我們要不要辦理這個彙算呢?

如果是退稅,那麼可以放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如果你是屬於需要退稅的,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你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是補稅,那是必須要辦理的。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滯納金則從超過繳納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個稅年度彙算到底應該怎麼做?

辦理年度彙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是自己辦,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渠道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僱單位辦理。

三是請人辦,即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小生來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個人如何辦理個稅年度彙算。

將“個人所得稅APP”升級到最新版本,看自己是不是最新版本,打開個人中心,打開關於欄目,即可看到是否是最新版本。小編已經是最新版本了,所以無需升級,不是最新版本的需要升級一下。

之後進入“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就可以開始年度彙算申報。

之後還需要對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已繳稅額進行確認,確認預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無誤,系統就會自動計算您本年度綜合所得應補(退)稅額,之後我們確認結果後,點擊【提交申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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