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高利貸”那些罪

說說“高利貸”那些罪

相信大家對“高利貸”一次早已耳熟能詳,高利貸屬於民間借貸的範疇,是指出借人為獲取高額利息,而讓渡資金的使用權,一定期限後,借款人按照約定支付利息並返還本金。年利率超過36%的借貸會被認為是高利貸,在司法實踐中,年利率超過24%被視為高利貸。一般情況下,高利貸的行為並不會構成犯罪,但在特殊情形下,其可構成刑事犯罪,並需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在何種情形下,放高利貸行為構成犯罪,構成何罪,以及其量刑標準。

違法放貸可能涉嫌的八大罪名

一、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是指組織、領導或者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對組織、領導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對所有成員的犯罪行為負責,造成他人傷亡構成其他犯罪的,數罪併罰最高可處死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利貸犯罪並不一定與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聯繫起來,但是有的高利貸為了保障高額的非法利益,往往採取的是黑社會的手段,或者直接就是黑社會進行的攫取非法收益的一種手段,具有嚴密的組織結構,通過暴力、脅迫、自擾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進行逼債,獲取非法經濟收益,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之前熱議的有高利貸引發的“聊城辱母案”被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二、 高利轉貸罪

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或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符合立案標準。

三、 騙取貸款罪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造成銀行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多次騙貸的符合立案標準。

高利貸轉貸罪和騙取貸款罪都是從銀行獲得非法貸款資金。其不同點在於:高利貸轉貸罪往往披著合法借貸的外衣,暗地裡用於發放高利貸,不易被發現。騙取貸款罪不僅貸款名義為假,甚至提交的貸款資料都是虛假的,實際並不符合貸款條件。

說說“高利貸”那些罪

四、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個人吸收20萬,單位吸收100萬符合立案標準。

五、 集資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均並處罰金。個人集資詐騙10萬元,單位集資詐騙50萬元符合立案標準。

六、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行為。現實中有的高利貸為拓展業務試圖正規化經營,殊不知這可能涉嫌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不同於吸收公眾存款罪與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非法經營罪,該罪金融業務範圍更廣、組織機構形式更正規,且沒有犯罪數額要求。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

七、 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輕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達到200萬以上符合立案標準。

八、 暴力逼債涉及的各類罪名

由於高利貸高出國家規定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因此,高利貸在收回高額利息時必然會採取逼債行為,容易滋生各類犯罪。比如借貸時設置隱形歧義條款,設置合同陷阱隱瞞高額利息,事後在合理債權範圍外,通過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獲取非法部分的利益,還可能涉嫌敲詐勒索、搶劫、綁架、詐騙等罪。

相信大家對“高利貸”一次早已耳熟能詳,高利貸屬於民間借貸的範疇,是指出借人為獲取高額利息,而讓渡資金的使用權,一定期限後,借款人按照約定支付利息並返還本金。年利率超過36%的借貸會被認為是高利貸,在司法實踐中,年利率超過24%被視為高利貸。一般情況下,高利貸的行為並不會構成犯罪,但在特殊情形下,其可構成刑事犯罪,並需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在何種情形下,放高利貸行為構成犯罪,構成何罪,以及其量刑標準。

違法放貸可能涉嫌的八大罪名

一、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是指組織、領導或者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對組織、領導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對所有成員的犯罪行為負責,造成他人傷亡構成其他犯罪的,數罪併罰最高可處死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利貸犯罪並不一定與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聯繫起來,但是有的高利貸為了保障高額的非法利益,往往採取的是黑社會的手段,或者直接就是黑社會進行的攫取非法收益的一種手段,具有嚴密的組織結構,通過暴力、脅迫、自擾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進行逼債,獲取非法經濟收益,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之前熱議的有高利貸引發的“聊城辱母案”被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二、 高利轉貸罪

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或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符合立案標準。

三、 騙取貸款罪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造成銀行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多次騙貸的符合立案標準。

高利貸轉貸罪和騙取貸款罪都是從銀行獲得非法貸款資金。其不同點在於:高利貸轉貸罪往往披著合法借貸的外衣,暗地裡用於發放高利貸,不易被發現。騙取貸款罪不僅貸款名義為假,甚至提交的貸款資料都是虛假的,實際並不符合貸款條件。

四、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個人吸收20萬,單位吸收100萬符合立案標準。

五、 集資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均並處罰金。個人集資詐騙10萬元,單位集資詐騙50萬元符合立案標準。

六、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行為。現實中有的高利貸為拓展業務試圖正規化經營,殊不知這可能涉嫌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不同於吸收公眾存款罪與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非法經營罪,該罪金融業務範圍更廣、組織機構形式更正規,且沒有犯罪數額要求。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

七、 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輕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達到200萬以上符合立案標準。

八、 暴力逼債涉及的各類罪名

由於高利貸高出國家規定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因此,高利貸在收回高額利息時必然會採取逼債行為,容易滋生各類犯罪。比如借貸時設置隱形歧義條款,設置合同陷阱隱瞞高額利息,事後在合理債權範圍外,通過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獲取非法部分的利益,還可能涉嫌敲詐勒索、搶劫、綁架、詐騙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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