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特別策劃 《兩會看檢察》系列/<font>

重磅上線

與人民同心 與時代同行

強化責任擔當 忠誠履行職責

為推進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中國檢察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7年以來,永泰縣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主動服務大局,牢固樹立“雙贏多贏共贏”、“訴前實現保護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狀態”的辦案理念,充分運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監督智慧,創新圓桌會議機制,探索破解“多頭監管”行政機關履職難題,取得積極成效。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落實:試點工作

第一時間召開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2017年11月,福州市檢察院制定《福州市人民檢察院關於行政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福州市行政公益訴訟圓桌會議實施意見》)並開展試點工作。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在上級院的指導下,永泰縣檢察院第一時間摸排在辦案件,於2017年12月6日組織召開了永泰縣第一場關於永泰縣水利局怠於履行徵收水資源費的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會議邀請省市檢察院、縣人大、縣水利局、海峽水業公司等相關單位及居民代表參加,商議通過了縣水利局依法徵收海峽水業2011-2015年度水資源費滯納金並處一倍罰款的整改方案。


同年12月30日,縣水利局將海峽水業所欠的176.082萬滯納金及101.4萬罰款總計277.482萬元全部徵收到位。該案是《福州市行政公益訴訟圓桌會議實施意見》實施後的第一場訴前圓桌會議。

代表委員建言/<font>

永泰縣法制工委主任

林大運

海峽水業應遵紀守法,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不繳納水資源費的理由。永泰縣檢察院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具有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的積極作用,建議形成更高效的運作機制。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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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永泰縣政協委員

張仁旭

永泰縣內水電站數量多,分佈廣,縣水利局對水資源的徵收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為了永泰水資源的持續發展,請縣水利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依法行政。


推進:建章立制

穩步推進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工作


建章立制


2017年7月18日,永泰縣人民檢察院聯合轄區內環保、衛計、國土、農林等13家行政單位會簽了《關於加強協作共同推進檢察機關行政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就訴前公益訴訟遵循的原則、訴前圓桌會議啟動方式、會議制度、主要程序、跟進監督與反饋機制等作了具體的規定


召開林地資源保護

行政公益訴訟圓桌會議


2008年至2011年間,向莆鐵路、福永高速等重點項目工程單位在工程建成後未及時對臨時佔用林地1610.3畝予以復綠,致使鐵路、高速沿線青山掛白,影響水土保持與生態環境。


2018年8月8日,永泰縣檢察院牽頭召開林地資源保護行政公益訴訟圓桌會議,協調和督促縣林業局及城峰、葛嶺、梧桐等10個屬地鄉鎮按期落實復綠工作,共涉及恢復林業生產條件保證金6578797元。截至2019年底,除蓋洋鄉、同安鎮496.242畝砂石棄渣招拍簽約3年後再予恢復,其餘8個鄉鎮1114.058畝林地均已完成復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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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大農工委主任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2006年,縣人大就村民反映的高鐵棄渣堆置無人管理的問題,輾轉多個部門,耗了不少時間才將事情解決。而檢察機關訴前圓桌會議機制能夠以最快的速度牽頭多部門共商整改方案,對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有效開展生態環保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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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城峰鎮居民代表

黃春亮

高速、高鐵開通之後,永泰的交通確實便利了很多,但道路兩旁的林地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植被,水土流失嚴重。這兩年,鎮政府確實有所行動,山綠了很多,希望能好好養護林地,保護我們村居環境。


創 新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公益訴訟圓桌會議


永泰縣檢察院緊密結合公益訴訟確定的範圍建立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深入法院、公安局、林業局、水利局等多個職能部門開展經驗交流,邀請福州市律師協會律師代表進行研討,落實省檢察院“告知函”制度,拓寬辦案視角,提升資源共享,共同營造良好監督環境推進公益訴訟。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在此基礎上,永泰縣檢察院成功召開福州首場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圓桌會議,並取得良好成效。

2018年4月,因福州某工程公司員工餘某失火導致梧桐鎮三富村發生火災,造成火燒山面積226.


永泰縣檢察院通過訊問被告人、走訪失火山場、聯繫縣林業局、聘請鑑定機構等工作,確定了餘某毀壞省級生態林共計98.94畝需賠償生態服務價值功能損失價值計163920元以及餘某的僱主湖南某電力公司、發包方福州某工程公司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事實。2019年1月4日,永泰縣檢察院牽頭組織召開該案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邀請相關單位以及各方代表參加,共同商定整改方案。經商定,施工方湖南某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和承包方福州某工程有限公司,將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賠償款163920元支付至縣林業局;施工方一次性賠付34戶林農林木18萬損失款,由縣林業局具體指導林農落實復綠工作;梧桐林業站跟進受損林地的撫育管理。


林地的撫育管理。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以最少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


2019年4月至5月,永泰縣檢察院分兩次深入火燒跡地核查補植復綠情況,226.54畝火燒跡地已全部植上16000株良種杉木農氣袋苗,苗木成活率可達98%。群眾普遍反映復綠效果好,檢察工作有實效。

代表委員建言/<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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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人大代表

鄭愛菊

村林地複雜,牽涉比較多,永泰縣檢察院積極發揮檢察職能,通過訴前圓桌會議的方式,彙集各方力量, 消解多方矛盾,對失火案中火燒跡地的復綠修復提供了一種新的模式,值得點贊。


永泰檢察院將繼續探索創新公益訴訟新模式,推進依法行政與公益保護,完善新型社會治理措施,為美麗和諧宜居福州建設盡職履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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