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一個名字不對,過了已經二十幾年了還能追究詐騙責任嗎?

w按照慣例


根據你說的情況,是否構成犯罪,還不能確定。如果涉嫌犯罪,就涉及刑法中的追訴時效。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追訴,或者無罪釋放。

中國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超過上述期限,追訴時效即告終止,不再追訴。追訴時效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査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犯罪人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時效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李建陽lawyer


這是關於刑事追訴時效的問題,如果沒有被立案偵查逃避偵查或被刑事控告過的,則沒有延長追訴時效的情況,那麼,騙取貸款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七年有期徒刑,其追訴時間是10年;貸款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法定最高刑都是無期徒刑,其追訴時效是20年;

已經過了20多年,沒有特別情況的,則已經過了追訴時效,不能追究詐騙責任。


鄭泳彬律師金融案辯護


申請貸款時提供虛假資料且數額較大的就有可能涉嫌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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