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圓日記在美國出版怎麼了?

關於圓圓日記在國外出版,支持和反對的已經吵成一片。其實,回答了下面這幾個問題,什麼都清楚了。

1)日記裡所描述的東西,是不是絕大部分都是真實的?(公正的看,日記裡確實有很多類似於“我聽說”這樣的詞,但考慮到圓圓估計連小區都出不去,把聽說的寫在自己的日記裡也說的過去,畢竟,我們知道的絕大多數消息都是聽說的,比如說,美國確診人數超過40萬,不聽說我還一個一個去數?現在的關鍵問題是,印證一下這些東西是不是大部分是真實的)

2)如果不出版,是不是歪果仁就拿不到這本日記的內容?

3)很多消息說某國某國在考慮起訴中國,圓圓的日記給他們提供了證據,那麼,從法律角度講,這麼一本日記是否可以當做證據?回答這個問題先要回答問題1)和2),如果日記裡的東西都是真實的,而不出版歪果仁就拿不到,那貌似對中國不利;如果是真實的,不出版歪果仁也拿得到,那出版不出版就不是問題的核心了;如果東西不是真實的,那歪果仁拿到了又怎麼樣?總不能拿著一本謊話去打官司吧。

上面3個問題搞清楚了,其它的問題都無足輕重。比如說圓圓靠出版這本日記拿了多少錢,這是個純商業問題;比如說傳聞圓圓靠什麼手段給自己搞了個別墅,這個跟日記有什麼關係(打個比方,一個愛說髒話的醫生就一定醫術不行嗎)?


你認為我說的有道理嗎? (單選)
0人
0%
非常有道理
0人
0%
有一些道理
0人
0%
根本沒道理
<button>投票/<button>


你目前支持誰 (單選)
0人
0%
支持圓圓一方
0人
0%
支持反圓圓一方
0人
0%
不清楚
<button>投票/<butto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