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對《子公司與深圳博亞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簽訂<補充協議>的公告》的補充說明公告

證券代碼:000007 證券簡稱:全新好 公告編號: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14日披露了《關於子公司與深圳博亞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簽訂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31)。

為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性,現將《補充協議》中 “三、上述第三筆轉讓價款,乙方(深圳博亞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深圳博亞”)最晚應於鴻穎大廈27層房產過戶時支付。如果房產過戶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在過戶時未支付第三筆價款,則逾期一日向甲方(深圳市零七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零七投資”)支付該筆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果房產過戶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後,乙方在過戶時未支付第三筆價款,除按照本協議第二條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收回房產,並且乙方已經支付的第一筆和第二筆轉讓價款甲方不予退還。”中“過戶”的約定予以說明,具體如下:

因深圳市穎力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穎力公司”)開發建設的鴻穎大廈在規劃驗收時未補交地價被國土局停止辦理備案,因而無法辦理備案,且穎力公司存在超建等行為,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羅湖分局於1999年12月收回該項目的預售許可證,致使鴻穎大廈27層12套房產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公司通過司法程序對相關房產完成確權。根據《轉讓協議書》約定:交付完成後,將由深圳博亞自行負責標的資產的解封及不動產權證書辦理等相關事項。(詳見公司於2019年12月19日披露的《關於公司出售資產的公告(更新後)》,公告編號:2019-129)

近期公司關注到深圳博亞有可能在《轉讓協議書》約定的第三筆轉讓價款支付的最遲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關房產不動產權證書辦理工作。如完成相關房產不動產權證書辦理即可實現“過戶”工作。為進一步明確交易雙方的責任義務,確保交易正常推進,同時確保公司儘快收到交易尾款,零七投資與深圳博亞簽訂《補充協議》 (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14日披露的《關於子公司與深圳博亞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簽訂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2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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