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活动

近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活动,就涉嫌寻衅滋事的周某某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进行公开审查。公安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参加了本次公开审查。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活动

此次审查紧紧围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进行评估,该院副检察长李美勇作为承办检察官,通过介绍案情、列明证据,听取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归案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在此期间,正值犯罪嫌疑人父亲煤气中毒身亡,其母尚在医院抢救。鉴于此,对周某某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当事人、公安人员均表示无异议。2名人民监督员见证了整个听证活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活动

受邀人民监督员表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批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确信,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和参与权,让监督落在了实处,完全赞同检察机关的不批捕意见。同时希望办案人员加强释法说理和教育引导,确保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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