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禽獸一詞,原是褒義

明代官員的服飾規定:文官官服繡禽,武將官服繪獸。文官一品緋袍,繡仙鶴;二品緋袍,繡錦雞;三品緋袍,繡孔雀;四品緋袍,繡雲雁;五品青袍,繡白鷳;六品青袍,繡鷺鷥;七品青袍,繡溪敕;八品綠袍,繡黃鸝;九品綠袍,繡鵪鶉。因此,人們稱文武官員為“衣冠禽獸”,後因明代中晚期某些當官的貪贓枉法、欺壓百姓、為非作歹,自然就成為貶義詞了。

衣冠禽獸一詞,原是褒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