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的公告(二)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

1. 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 挂名住院;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

1. 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3. 非法使用社保卡 , 套取药品耗材等 ,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1.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延边州欺诈骗保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延边州医保局:0433-2879178

延吉市医保局:0433-2317575

图们市医保局:0433-3660060

敦化市医保局:0433-6220105

珲春市医保局:0433-8176066

龙井市医保局:0433-5037355

和龙市医保局:0433-4229887

汪清县医保局:0433-8818110

安图县医保局:0433-5896077

延边州医保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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