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綜合能力》第二篇考點總結:建築防火檢查考點1



一級消防工程師《綜合能力》第二篇考點總結:建築防火檢查考點1

一級消防工程師《綜合能力》第二篇考點總結:

建築防火檢查考點1

考點 1:民用建築的分類(★★★★★)

一級消防工程師《綜合能力》第二篇考點總結:建築防火檢查考點1

考點 2:廠房按火災危險性小的確定:(★★★★)

(1) 所有廠房:危險性大<5%+不足以蔓延或危險性較大的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類廠房:①噴漆<10%+不足以蔓延或危險性較大的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②噴漆≤20%+封閉+負壓+可燃氣體探測報警或自動抑爆。

考點 3:廠房、倉庫的火災危險性(★★★★★)

1) 同一座倉庫或倉庫的任一防火分區內儲存不同火災危險性物品時,倉庫或防火分區的 火災危險性按火災危險性最大的物品確定。

2) 丁、戊類物品:當可燃包裝的質量大於物品本身質量的 1/4 或可燃包裝(如泡沫塑料 等) 的體積大於物品本身體積的 1/2 時,倉庫的火災危險性應按丙類確定。

考點 4:建築耐火等級(★★★★★)

一級消防工程師《綜合能力》第二篇考點總結:建築防火檢查考點1

民用建築:地下、半地下建築(室)和一類高層不低於一級;單、多層重要公共建築和二類 高層不低於二級。

考點 5:平面佈局(★★★★)

可燃材料堆場等佈置在城市(區域)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並位於城市(區域)全 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可燃粉塵的工廠和大型液化石油氣儲存基地佈置在城市全年 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消防站最小頻率風向下風測)

考點 6:防火間距不足時的處理

1) 改變建築物的生產或使用性質,儘量減少建築物的火災危險性;改變房屋部分結構的 耐火性能,提高建築物的耐火等級。

2) 調整生產廠房的部分工藝流程和庫房所儲存物品的數量;調整部分構件的耐火性能和 燃燒性能。

3) 將建築物的普通外牆改為防火牆。

4) 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低、佔地面積小、適用性不強且與新建建築相鄰的原有陳舊建築物。

5) 設置獨立的防火牆等。

考點 7:消防車道 (★★★★)

周圍應設置設置環形車道的建築>3000 座的體育館>2000 座的會堂

佔地面積>3000 ㎡ 的商店建築、展覽建築佔地面積>3000 ㎡的甲、乙、丙類廠房佔地面 積>1500 ㎡的乙、丙類倉庫 淨寬度和淨空高度均不小於 4.0m,其坡度不宜大於 8%。

消防車通道的最小轉彎半徑一般普通消防車≥9m,登高車≥ 12m,特種消防車 16-20m。

盡頭式消防車通道:回車場面積一般不小於 12m×12m,高層民用建築的回車場面積不小 於 15m×15m,供重型消防車使用時,回車場面積不小於 18m×18m。

考點 8: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高層建築應至少沿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 1/4 且不小於一個長邊長度的底邊連續佈置 消防車登高面,此範圍內裙房的進深不應大於 4m,且在此範圍內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 樓梯間的入口,便於消防員儘快安全到達著火層。對於建築高度不大於 50m 的建築,消防車 登高面可間隔佈置,間隔的距離不宜大於 30m,且總長度應符合上述規定。

場地靠建築外牆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築外牆不宜小於 5m,且不大於 10m。場地的坡度不宜 大於 3%。場地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於 15m 和 10m。對於建築高度大於 50m 的建築,場 地的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於 20m 和 10m。

考點 9:廠房、倉庫平面佈置(★★★★★)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廠房或倉庫內

辦公室、休息室 甲乙廠房不應設置,但可貼鄰(二級、3 小時防爆牆、獨立安全出口) 丙 類廠房內 2.5+1+乙級門+獨立安全出口

甲、乙類倉庫,嚴禁設置並不得貼鄰建造。

丙、丁類倉庫內 2.5+1+乙級門+獨立安全出口

考點 10:燃油或燃氣鍋爐房(★★★★)

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的靠外牆部位;常(負)壓燃油或燃氣鍋爐,可設置在地下二層或屋頂上。設置在屋頂上的常(負)壓燃氣鍋爐,距離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小於 6m。

採用相對密度(與空氣密度的比值)不小於 0.75 的可燃氣體為燃料的鍋爐,不得設置在 地下或半地下。

一眨眼2020已經到4月中旬了

你的備考/考證計劃提上日程了嗎?

理解困難?公共課抓不住重點?

別慌,針對這些問題,

有需要資料的同學們下方留言或者私信小編“證書”即可~無償領取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