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一駕駛員酒後駕車回家、被查後直喊“不該”

黃河新聞網呂梁訊(徐棟)4月3日,交口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開展週末酒駕集中整治,在縣城一廣場設卡時當場攔截溫某某及其車輛,經呼氣式酒精儀檢測發現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為27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標準,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溫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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