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山西大同、太原等市整改方案照搬照抄

據新京報報道,5月6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向山西省反饋“回頭看”督察情況指出,山西省多地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整改方案照抄照搬,形式主義問題突出,甚至只是“喊口號”“刷標語”,失職失責明顯。

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山西大同、太原等市整改方案照搬照抄

在太原市的整改報告中有明顯的照搬照抄,如關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中,要求 “對太原、大同、朔州、運城四個市開展第四輪省級督察”;關於散煤治理中,要求“太原、晉城、晉中等市完成禁煤區劃定”;關於重點區域整治中,要求“對清徐、河津、介休、澤州等工業園區、產業園區進行排查”,明顯照抄山西省全省統籌整改方案,工作極不嚴肅。

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山西大同、太原等市整改方案照搬照抄

臨汾市、晉中市也存在類似問題。如臨汾市曲沃縣在整改措施清單中提出,要對“太原、陽泉、長治、晉城、臨汾、晉中‘4+2’城市劃定禁煤區”;晉中市榆次區制訂的《榆次區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整改任務實施方案》《榆次區貫徹落實省環保督察反饋整改任務實施方案》內容基本一致。

督察組分析,山西省對地市督察整改工作指導、督促、檢查不力;太原等多個地市對督察整改重視不夠,敷衍應對,整改方案照抄照搬,形式主義問題突出,甚至只是“喊口號”“刷標語”,而不見抓落實、抓落地,失職失責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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