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辦理週期能否縮短?外地在鄭老人急用卻要等半年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寧田甜

居住證辦理週期能否縮短?外地在鄭老人急用卻要等半年

  4月10,申女士反映,近一年多以來,她和老伴在鄭州孩子家住。近日,老兩口想辦居住證急用。但卻發現,申報登記後,竟需要等半年(6個月)後,才有可能辦理出來。

  而這一規定,是河南的現行規定。

  和申女士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很多外地來鄭人員。

  申女士和其它外地來鄭人員一致呼籲,居住證對於外地在鄭居民來說有很多用途,如辦理老年乘車卡、上車牌以及其它重要事務上都是必須條件,如果辦理週期太長,外地來鄭人員生活各方面都會不便。

  她們建議,居住證的辦理週期能否縮短以方便群眾?

  反映:居住證申報登記後得等半年才有可能辦成,急壞老人

  4月10日,申女士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反映,近一年多以來,她和老伴倆人在鄭州居住。近期,她們急著辦事,急需辦理居住證。10日當天,她委託自己的孩子幫忙辦理。

  在不知道都拿啥手續的情況下,申女士的孩子按照自己網上查詢的內容,攜帶自家房本及父母身份證和本人身份證等手續前往鄭州市長興路公安分局大學城警務室。到了轄區警務室後,被值班人員告知,因系統原因網絡暫無法使用,因此暫時無法辦理申報登記。建議要麼網上申報,要麼如果嫌網上操作麻煩等下週一(13日)再去警務室,他們再直接辦理申報登記。

  申女士孩子到家後,嘗試替父母進行網上申報。

  對此,轄區警務室值班人員提醒,如果網上申報,必須用申報人本人的手機微信操作才行,其它人的手機還操作不了。

  不過還好,申女士和老伴的手機都是智能機,還都下載有微信。

  不過,因為她和老伴只會簡單的微信聊天,申報登記居住證,還只能靠孩子幫忙。

  申女士孩子分別用倆人手機操作申報後,申女士的孩子發現,母親那個信息,填寫的不夠詳細,但退出幾次想修改補充卻找不到修改頁面。

  申女士擔心,如果信息不夠詳細,通過不了,那豈不更麻煩?等待期限豈不又要延長?

  對此,她所住的轄區警務室值班人員稱,如果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無法改,只能等審核無法通過退回後再重新申請……

  整個申報流程走完後,申女士孩子總算鬆一口氣。但接下來警務室人員的提醒,卻讓申女士崩潰了。因為申報登記後,要等半年才能出證。

  疑惑:為何辦理居住證要等那麼久?

  申女士說,她不解的是,辦理居住證,只要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只要手續齊全,審核通過無誤後,儘快出證不就行了。為何等審核完了,還必須再等半年才能出證?現在都提倡便民,要求提高辦事效率,為啥居住證的辦理要等這麼久?如果人家急需居住證,等這麼久豈不太耽誤事了?

  對此,還有市民反映,鄭州辦理居住證時間確實挺長的,得半年時間。

  而據記者瞭解,居住證對於很多外地來鄭人員來說很重要,比如老年乘車卡的辦理、暫住人員憑居住證可以享受的福利保障有: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註冊,申領駕駛證;其子女可以入學;購買限購商品房、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辦理出入境相關業務;享受職業技能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計劃生育基本項目的免費服務等等。

  “那要等半年,我們都回老家了。居住證即便能辦出來,也沒用了啊。”申女士說。

  政策:國家規定只要符合條件,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查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第663號令,下稱《條例》)發現,國家出臺這一條例的目的就是為了突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服務職能。

  其中第二條明文規定,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明文規定,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隨後,記者又查閱2016年12月8日開始執行的《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下稱《辦法》)發現,其中第八條規定,公民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可以憑暫住登記憑證向登記站申領居住證。

  對此,申女士疑惑,按照國家的規定,她們條件都符合。比如,她是2018年10月份來的鄭州,老伴是2019年1月下旬來的鄭州,倆人已經在孩子家也就是鄭州這個城市居住了一年多了(符合國家《條例》中“在其它城市居住半年以上”),而居住地是孩子在鄭州合法買的房屋,房產證、身份證都可以提供(符合國家《條例》中“有合法穩定住所”條款)。各種條件都符合,那為何就不能按照國家要求在15個工作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

  為此,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仔細查閱河南相關規定發現,其中一條對像申女士這種符合條件的人有所限制,就是河南必須要求“公民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以上”才可以出居住證。

  針對河南的這一條款,申女士及家人很不解,她們實實在在的已在鄭州住了一年多,只是之前沒有用到居住證,沒有想到去申報登記。那麼,不能因為這個原因這個條款,就限制符合條件的人儘快領取居住證。

  申女士及家人認為,只要按照國家要求符合兩個條件,是不是都應該靈活一點為群眾辦理?不能僅僅以是否做過登記,僅以登記日期為準。因為,僅以登記日期計算是否在鄭州居住半年是不科學的,比如有的人可能沒登記,但確實已經在鄭州住了半年以上,符合國家要求的申報條件,比如可以調查鄰居、小區物業等就能證明。而有的可能登記過,但登記後可能會離開鄭州而不是一直在鄭州居住半年以上,這個並不符合國家要求條件,但卻符合河南有關確實已經登記半年的規定。

  “這個以登記時間來確定是否在鄭州居住半年以上的規定不是很科學。就拿我們來說,在鄭州居住過多久,是有據可查的。社區民警只要深入社區,想調查瞭解居民到底在這住了多久,很容易。因為我們是固定住所,一年多來一直住在這裡。”申女士說,這件事上,家人疑惑,地方性規定難道能大於國家規定?

  另外,申女士家人認為,從便民和服務群眾的角度來講,國家規定只需要15個工作日便要辦結的規定更高效快捷,方便群眾,而河南要求必須從登記日算起半年以上才能辦結的相關規定,時間久,效率低,不夠便民。

  對此,有市民建議要靈活執行國家規定,而不是設置更多條框限制群眾辦事和降低群眾辦事效率。

  警方:河南是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的,公安機關只能在權限範圍內儘量便民

  那麼,辦理居住證為何要等那麼久?

  4月10日,鄭州市大學城警務室值班人員說,這是規定,她們也只是按規定執行,沒辦法,只能等。按照河南相關規定,有關居住證,無論選擇網上還是現場申報登記,都必須等申報登記半年後才可以申請出證。

  對此,鄭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說,上述警務室值班人員的說法確實是《辦法》裡明文規定的。不過,在這方面,公安機關已經在權限範圍內做到了儘可能的便民,比如,現在居住證辦好之後為不讓群眾跑腿,可申請郵寄,公安機關可直接寄給當事人。

  不過,居住證辦理週期太長,確實在一些方面不夠方便群眾。

  鄭州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就說,現在外地人考駕照已經放開,不需要居住證只需持身份證即可報考。但原來是需要暫住證(後來是居住證)的,如果辦理週期長,確實耽誤事。而現在因為居住證辦理週期長,群眾還是會有很多不便,如,外地人在鄭居住買車後想上車牌就必須持有居住證才行。而其它一些辦事領域,居住證這一條件也是必須的,如果辦理週期長,群眾辦事確實會有諸多不便。

  不過針對這個問題,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有關城市流動人口管理的相關負責人受訪時說,申報居住證以在公安機關登記半年以上為準的規定是公安部執行國務院《條例》所下發的通知中規定要求的,河南鄭州都是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自2016年開始,鄭州開始執行國務院和省裡新的規定,要求居住證的辦理條件必須是外地人口到異地城市居住半年以上。這個半年期限,是國家和地方政府多方權衡,找的一個平衡點。因為居住證,其實就是外來人員享受當地城市各種公共服務的一種證明。這個半年的規定毋庸置疑。至於如何認定這半年期限,全國很多城市都是以外來人員到公安機關申報日期來進行計算,這個方法比較好把握。如果不按這個方法來,那更不好把握,公安機關任務量將更大。

  不過,為了便民,他們曾以在媒體上發佈通知、在小區門口張貼通知等各種方式,告知外來人員到鄭州後,要先進行居住證申報登記,以便後期享用城市公共服務。但2016年剛施行時她們壓力較大,現在經過幾年的宣傳,很多人都已經知道。當然不排除個別外來人員不知道,壓根沒有這個意識,“等到用到居住證了,才會想起來去辦,這當然就比較麻煩。”

  所以,該負責人認為,外地來鄭人員還是要提高這方面的意識,到一個城市要想常住,先要去公安機關申報居住證。

  大河報記者查詢發現,按照我國《戶口登記條例》、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公安部《關於認真做好〈居住證暫行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規定,居住證申領工作將嚴格依法辦理、依規管理。申領條件規定的居住半年以上以群眾在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時間滿半年為準。

  律師:國務院行政法規高於地方,設計高效便捷的居住證申報程序有利於引進人才留住人才

  河南英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鈺濤說,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的辦理居住證的條件是“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的住所”,而《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並非對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的細化,而是創設了新的規定,增加了辦理居住的條件。按照《立法法》的相關規定,國務院制訂的行政法規的效力是高於地方政府制訂的地方法規、規章。如果二者之間存在衝突,可向國務院法制部門申請審查,要求改變或者撤銷。

  公安機關作為履行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應當遵循行政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其中主要的原則之一就是效率原則,通俗的講就是要便民高效。鄭州作為副中心城市,需要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大鄭州的建設之中,增加人才的歸宿感,提供準確優質的服務,這樣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所以建議河南取消不合理不科學的限制條款。便捷、高效的設計居住證辦理條件,才能為大鄭州吸引更多的人才,推動河南省區域協調發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質量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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