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的“察举制”选官制度,对汉朝产生的影响

汉朝是我国历史上继秦朝之后实现大一统的王朝,分为西汉和东汉,历时四百余年,汉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对后世的产生的影响非常之大,那么从一个小的方面入手,

探究汉代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对汉朝带来的影响有哪些呢?

一、"察举制"选官制度

什么叫"察举制"?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察举制",以"乡举里选"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品德与才干的评判性。

论汉代的“察举制”选官制度,对汉朝产生的影响

图为察举制举荐

"察举制"产生的历史背景:汉初,因为还没建立起相应的选拔用人制度,所以在制度上还是沿用着秦朝的制度,主要以功勋来选拔用人,就产生了"功卿多起于屠贩",官吏多出自莽汉已经不能满足于汉朝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面临着人才选拔制度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的情况下,汉高祖刘邦下诏书"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就此产生了"察举制"的雏形。汉文帝十五年下诏说"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言直谏者,上帝亲策之,傅纳以言",多次诏书为汉武帝时的正式实施产生了直接条件。到了汉武帝时期,采用了董仲舒的"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重选举,广取士","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三大文教政策,国家在选拔人才的方法上,所以就采用了"重选举,广取士"这一条,"察举制"这一选官制度正式得到推行。

论汉代的“察举制”选官制度,对汉朝产生的影响

图为察举制举孝廉

"察举制"的标准:汉武帝采用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就成了汉王朝的正统思想,所以"察举制"的考核标准就成了重儒取士,《后汉书》记载:取土包括四科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名达法令,足以决疑;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达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也就是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但是德行作为察举的首要条件,如果德行不行,其他三项再好也没用。但是四科取士,总体来说是"以儒取士"的具体,这也充分体现了汉代察举制在秦朝"军功制"的进步,体现了汉朝选人制度上更加注重学问学识的进步。

论汉代的“察举制”选官制度,对汉朝产生的影响

图为察举制考试

"察举制"的科目:汉朝察举制的科目众多,具体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孝"就是孝顺父母,"廉"就是清廉正直


论汉代的“察举制”选官制度,对汉朝产生的影响

图为察举制

察廉就是察举廉吏的意思。被举为廉吏者,多为低级官员,被举后,按原职升迁。光禄四行指质朴、敦厚、逊让、有行(或作节俭)是四种品行,它的举主为丞相、御史,被举者为光禄勋的属官。贤良方正就是能直言极谏,皇帝就是为了纳天下言。察举中常见特科贤良文学一科,所立的选才标准是品德与文才兼备,又有良好的经学底蕴。汉代察举中的明经科,是最重要的特科之一,就是通晓经学。明法就是选拔通晓律令的人才。然而不管是特举贤良反正,还是岁举孝廉、茂才,均须经过考试,但是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地,授官的大小,这与后世的科举制度不一样。

二、"察举制"给汉朝所带来的影响

"察举制"打破了官员被贵族垄断的局面:自汉武帝正式推行"察举制"以来,从而注重了德行与才能的考核,从而让很多寒门的有学之士慢慢登上朝堂的大舞台,汉章帝建初元年诏曰:

"每寻前代举人贡士,或起畎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理有异迹,文质斌斌,朕甚嘉之"。

论汉代的“察举制”选官制度,对汉朝产生的影响

图为察举制

所以"察举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打破了世俗豪门贵族把持朝政的现象,给寒门士子一个进入朝堂展现自我的机会,这些寒门有识之士慢慢推动着西汉王朝这艘巨轮向前发展。

"察举制"给汉朝输送了大量人才。作为汉朝主要的取士途经,"察举制"通过举荐和考试并用的原则,它为汉朝带了大量德才兼备的人才,《汉书》记载,立传者和举孝廉者近两百人,这些人后来都成为了汉朝举足轻重的官员,并为朝廷做出了不少贡献。《汉书》记载:

论汉代的“察举制”选官制度,对汉朝产生的影响

图为察举制考试后场景

"以射策为掌故,功次补廷尉文学卒吏,后迁任左内史",在任期间,"既治民,劝农桑,缓刑罚,理狱讼,卑体下士,务在得人心;择用人厚土,推情于下,不求名声,吏民大信爱之"。

这些都成为了治理有方,勤政为民的好官员。从西汉武帝至汉末,"察举制"普遍得到推广,"察举制"在选官方面占据了主导地位,各种不同的人才进入朝堂,出现了"汉之得人,于兹为盛"的局面。可以说,汉王朝的兴盛和"察举制"的推行是分不开的。


论汉代的“察举制”选官制度,对汉朝产生的影响

图为察举制举荐

"察举制"推荐机会掌握在少数贵族手中,局限性大。汉朝的"察举制"举荐大权掌握在少数官僚贵族手中,一般情况下是由皇帝下诏,公卿和地方官员按一定的指标进行推荐,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也出台了相应的察而不实的惩罚机制,但是缺乏一定的监督措施,导致高门望族子弟无才无德者得以举荐,寒门饱学之士入仕无门,到了东汉后期宦官专权,贿赂成风,举荐"不实"的情况很多,据《后汉书.王丹传》记载:"客初有荐于丹者,因选举之,而后所举者陷罪,丹坐以免”。《后汉书》记载,东汉后期的选官制度黑暗盛行,已经不复"察举制"之初衷了。

不管怎么说,在汉王朝统治的四百年里,"察举制"的选官制度让给汉王朝充实了不少德才兼备的有识之士,带给了汉王朝"政治清明,经济兴盛"的时代,也带给了汉王朝文治武功,盛极一时的时期。虽然后期的"朝纲混乱,奸佞当道"导致"察举制"慢慢偏离了其本质,但是"察举制"也只是受时代的局势而愈加黑暗,这与历史的发展与前进是分不开的。

文献:

《汉书》

《后汉书》

《论汉代的察举制度》

《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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