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检察院召开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为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打造让人民满意的阳光检察,2020年4月9日,屯留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该院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参与本次听证会。

屯留检察院召开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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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做了全面介绍和说明。办案民警介绍了该案的侦查取证情况,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某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同时希望李某某能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遵纪守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表示:赞同检察机关的决定,李某某真诚悔罪、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会更好。拟被不起诉人李某某感谢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他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所犯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屯留检察院召开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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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检察院召开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该案为屯留检察院召开的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通过公开审查听证会的形式以案释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正、公平。一方面是对认罪认罚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

,不起诉案件的公开透明,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办案公信力,确保案件的处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编审:杨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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