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余华的书

文 |牧歌

“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

01

不是每一个流氓都能靠女人屁股发家

小说一开头就是各种屎尿屁,主角李光头在厕所里偷看女人屁股,引起轩然大波,被扯去游街。

不过像他这种高级流氓,是断然不肯做亏本生意的。

他清楚小镇里的男人们活络的心思,他们需要一点实际的东西来填满每天意淫的空隙。

李光头靠对神秘屁股的描述,吃上了五十六碗三鲜面。

一边吃一边讲,上面的鼻涕流进碗里,被他吃进胃里:下面的鼻涕在夜深人静时,游走在梦里。

兄弟:余华的书

02

千年修得宋凡平

把这本书推荐给友人看时,友人看完对我说她很喜欢宋凡平。

宋凡平是李光头的继父,之所以会成为他的继父,这事还得从茅坑说起,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看女人屁股掉进茅坑了,宋凡平跳下茅坑把他捞了上来。

李光头的亲爸爸活活被屎尿憋死了,他的嘴里鼻孔里全塞满了屎尿,身上沾满了蛆虫,鼻孔外吊着两只,嘴巴里压扁了好几只。

宋凡平丧偶后,机缘巧合下和李光头的母亲在一起了。

他们结婚那天,村子里说什么的都有。

流言蜚语一如宋凡平身上沾的粪。无论硬屎软屎,清亮的尿,上火的尿,都混在一起沾在宋凡平身上,洗了又洗,臭味还是经久不散。

就算时间过去很久了,一想起来还会少吃一碗饭。

宋凡平不管这些,他依然昂起头大跨步。

看着一个人被打倒是一种邪恶的乐趣,但总有一些人在死时还高昂着头。

兄弟:余华的书

03

每一个老鸨都曾有一颗少女心

林红是李光头的梦中情人,也是整个刘镇最漂亮的妞。

结婚以前常常出现在刘镇男人们的春梦里。

林红嫁给了宋钢,还让宋钢跟李光头一刀两段。

忠义的宋钢在兄弟和女人的选择上一点没有含糊,既然不能两全那还是选择女人吧。

我挺喜欢她的,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大部分女性的样子。

虽然她出轨了,但她很真实。

一直都是以自己内心的喜好来做事。

嫁给宋钢是内心的驱使,上李光头的车是内心的驱使,最后做老鸨也是内心的驱使。

她活出了她自己,虽不完美,但她成为了林红。

兄弟:余华的书

04

该轮到我出场了

我看这书的时候看得很爽,随着书的节奏一路挺进。

我猜这本书的前半段是作者在茅坑里构思的,一打开书臭气熏天。

建议书的扉页上加一句友情提示:此书宜减肥,不宜餐后阅读,如有身体不适,请在厕所的环境下阅读,可稍缓症状。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是穷,刘镇的人都被这个词所奴役,尽管生活水平提高了大家还是穷。

生活条件差的时候是贫穷,大家那时候有最单纯愿望:手里有钱,肚里有粮,晚上回到家里还能有个娘们在床上等着。

生活条件好的时候是心穷,大家不再有愿望,整天在想一日三餐以外的乐趣:钱要变着法挣,吃要吃不寻常的,床也要上出花样来。

越是丰富越是贫穷,越是刺激越是颓靡。

或许我这篇文章更适合看完书再读,我写书评的目的是希望能勾起人的阅读兴趣。

自己看了总会收获点什么。

兄弟:余华的书

书籍:余华-《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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