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乎落戶、孩子上學,2020蘇州積分元旦開始申請,有新變化...

2020年度積分管理申請即將開始!

積分落戶、積分入學、積分入醫

最新政策是什麼呢?

一起來看看吧!


關乎落戶、孩子上學,2020蘇州積分元旦開始申請,有新變化...

2020年積分申請所需材料和計分標準與2019年相比有部分調整,請符合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及時瞭解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應準備。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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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分管理的適用範圍和對象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


適用對象:在市區範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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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 ID:500510687)


2020年度將繼續延用關於申請條件“連續居住一年”的補充證明。針對居住證系統內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的流動人口,補充證明途徑為: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超過一年,且同時近一年在市區連續繳納社保,則認定申請人在蘇州市區已連續居住一年時間,符合積分管理申請條件。


二、積分管理申請受理時間


積分入學:2020年1月1日至4月15日。

積分落戶: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數據截止至5月15日前)

積分入醫:2020年6月1日至9月10日。


以上日期節假日除外。

申請人應當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積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請,按規定填寫表格,並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規定,結合自身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積分管理申請基本材料


(一)積分落戶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等自有居住房證明原件

5.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二)積分入學

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申請就讀一年級:

1.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2.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

如果申請人子女超過當年就讀一年級的年齡,還需出具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及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獲取過學籍號的相關證明。

申請就讀初中一年級:

1.學籍卡或原學校就讀證明

2.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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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攝圖網 ID:500807830)


(三)積分入醫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5.若申請入醫子女年齡低於2歲的,申請時需提供入園證明


四、關於子女積分入學方面的內容提示


流動人口為其未成年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限申請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起始年級,即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已經取得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學籍號的流動人口子女不予受理積分入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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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攝圖網 ID:400167783)


1.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2019年12月31日前統一公佈各區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開放的公辦學校和服務區域。2020年6月10日前在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站上統一向社會公佈當年各區(或片區)劃定的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及各區當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可供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的空餘學位數。2020年6月15日前在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站上統一向社會公佈當年蘇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准入排名名單。2020年7月5日前公佈蘇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准入排名統籌調劑名單。


2.2020年積分入學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在2019年8月31日前,連續合法居住時間滿一年,且在蘇州市區繳納社保,則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3.針對流動人口在市區範圍內已購房,是否需要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分為以下兩大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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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1.在蘇州市區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產權證,而且房屋產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護人),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2.在蘇州市區已購房(成套住宅類)且唯一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3.在蘇州市區已購房,且在當年8月31日前已經能拿房,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如能提供購房合同、全額髮票、交房證明、契稅發票等法律文書的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符合以上三種情況的流動人口,如果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證明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查驗情況屬實,將取消當年積分入學申請資格,按規定納入積分管理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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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攝圖網 ID:50088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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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1.在蘇州市區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監護人,或非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的其他形式共有產權,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2.在蘇州市區已經購房,並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性質為非住宅類(商業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須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3.在蘇州市區已購房,但當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辦法將在當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中進一步做出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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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關於積分管理計分標準方面的內容提示


2020年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組成部分與2019年相同,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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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需要特別說明的情況如下:


1.由於地稅和國稅合併後,國家稅務總局建設了一個全國統一的稅務系統,該系統目前的權限設置取消了蘇州市稅務部門在系統中查詢2019年後個人所得稅納稅情況的權限。因此,目前系統自動比對出的個人所得稅數據均為2018年12月之前的,2019年1月之後的需要稅務審核人員人工根據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加分。因此,申請人如需獲取2019年以來的個人所得稅款數額加分,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前往各區稅務局大廳內的自助打印機上,打印“2019年1月至最新的,在蘇州市區個人所得稅記錄單”,2018年12月之前的個人所得稅加分無需打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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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攝圖網 ID:500723841)


2.根據市人社局鑑定中心的要求,根據《江蘇省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社規〔2018]2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蘇州市境外職業資格持有人享受技能等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調整“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項目加分材料的內容,原先需提供的材料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現改為“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並新增兩類證明材料“江蘇省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的含有申請人持有境外職業資格享受技能等級待遇相關信息的發文”,上述三種材料任意提供一類即可申請該項目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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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點關注內容


●1、2020年度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為6週歲(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2020年度積分落戶准入卡發放時申請人可選擇採用郵政速遞的方式,統一由郵政送達申請人本人手上,費用由市公安局財政統一支付,無需申請人支付。由於該種類郵政速遞非普通信件派送,而是必須送達申請人本人手上的,原則上不能代收。請選擇郵寄准入卡的申請人在提交積分落戶申請時,填寫準確的收件地址和聯繫方式,如在申請後發生收件地址變更需在申請截止日期前到窗口辦理變更手續。


●3、2019年申請過積分管理,但未取得入醫、落戶資格的申請人,2020年如需繼續申請,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至所在鎮(區)窗口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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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攝圖網 ID:500687299)


●4、申請人在成功提交申請資料45個工作日後,可憑居民身份證號碼和社會保障卡卡號登錄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網址:http://www.jfgl.suzhou.gov.cn/)查詢個人積分或掃描回執單上二維碼進行分值查詢。對個人分值有異議的,請於相應指標數公佈之日前向提交申請的積分管理窗口或所屬區積分辦提出複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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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請人在提出積分申請後,如果有相關項目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在受理截止日期前,帶好相應的證明材料到受理申請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變更申請。系統不會自動刷新社保、公積金等繳費記錄,也不會自動刷新居住證連續時間等加分項目,如果有新增,需申請人按上述要求提交變更申請。


●6、關於積分管理的最新政策資訊和辦理流程,可關注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市積分辦將第一時間在上述平臺進行更新。(蘇州本地寶也會及時跟進!)


●7、市積分辦及各鎮(區)積分管理窗口諮詢電話:

姑蘇區積分辦:68633451、68633411

吳中區積分辦:65257308、65256308

相城區積分辦:66103916、66103923

虎丘區積分辦:68752110

工業園區積分辦:66683751

市積分辦:67521126(落戶諮詢)、67521171(入學諮詢)、67521161(入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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