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清远法院在行动!

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清远法院积极营造“国家安全,人人参与”氛围,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教育深入人心。


清远中院


4月15日“国家安全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志英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向吉田镇高连村村委赠送一批国家安全普法资料。


刘志英向村委干部、村民详细介绍国家安全观和生产、生活中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提醒村民在网络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应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维护国家安全,清远法院在行动!


阳山法院


4月14日,阳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树忠带领10余名干警到岭背镇岭背村深入村民家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并派发《总体国家安全观》等相关宣传资料,大力弘扬“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维护国家安全,清远法院在行动!


连州法院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4月15日,连州法院积极张贴国家安全宣传海报,并对过往群众和来院人员派发国家安全知识手册,提醒群众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共建安全连州。


维护国家安全,清远法院在行动!


除此之外,各法院还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电子屏幕等方式,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地增强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不断夯实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基础,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群投身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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