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快报:拖欠钱款不履行“抵债”汽车被强执

“法官,我的车拿去抵债了……”面对法院的质询,被执行人李某始终如此应答。但经仔细摸查、核对,3月31日下午,涿鹿法院执行局成功扣押了这辆被“抵债”的汽车。


原来,被告李某于2012年向原告王某购买材料,除给付部分货款外,至2018年依旧拖欠材料款4万余元。2019年,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无果,故向涿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决被告李某给付原告材料款42254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赶上疫情,涿鹿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同被执行人李某进行线上沟通、耐心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给付欠款,心存侥幸的李某却始终未履行义务。“经查,李某名下有一小型汽车可供执行,谁知李某不但不配合还谎称自己的车辆已拿去抵债,企图逃避执行。”负责该案的法官介绍。


3月31日下午,李某再次被执行局强制传唤到法院,赶巧的是当天他正好开着那辆可供执行的小型汽车,见李某态度依旧强硬,坚称车辆不在自己手里。执行法官最终决定对其强制执行,告知李某若再拒不执行,将面临被拘留或其他强制性法律措施,最终,李某交出了车钥匙,该车辆被成功扣押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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