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正值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南川法院法官通過“釘釘直播”形式,為中橋小學的同學“線上”送去一場國家安全專題法治宣傳教育課。
同學們好,我是南川法院刑庭法官田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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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同學們陸續進入直播間
直播正式開始
REC
田曉法官給同學們介紹了
我國國家安全日的由來
和“12339”國家安全舉報電話
分析國家安全日的
設立背景和重要意義
詳細講述
維護國家安全的11項具體內容
她講道
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公民的神聖義務,各位同學要增強憂患意識及防範恐怖襲擊的意識與能力,做到居安思危,樹牢國家安全觀,此外,田法官她還給同學們講解了開學後疫情防控的有關注意事項。
隨後
藉此直播講座機會REC
南川法院司法宣傳工作人員秦丹丹為同學們講解了小學生法律常識,告誡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同時在講座中分享了交通知識常識和未成年人如何進行自我保護。
法官“變身”老師
通過“釘釘”直播
開展網絡法治教育是一種全新的嘗試
也是在疫情期間
開展法治教育的創新舉措
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提升了
未成年人的國家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讓未成年人懂得
國家安全與我們息息相關
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同時也進一步提高
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小提示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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