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SCI至上论”,能摘掉科教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吗?

废除“SCI至上论”,能摘掉科教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吗?

废除“SCI至上论”,能摘掉科教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吗?

来源 | 本文由募格学术(ID:mugexueshu)原创

作者 | 元蓝


在今年的2月17号,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紧接着教育部联合科技部共同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在3月5号,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对这个政策的目的,实施,作用、意义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今年针对于SCI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实施情况,中央两部委密集发文扭转这个评价体系可谓是规格之高,力度之大,期望之高。


废除“SCI至上论”,能摘掉科教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吗?

图一: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网站


科技部和教育部发文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在2020年度的公派留学申请页面中,最先取消了SCI论文检索登记的模块再次引发了热议,这算国家科研管理机构层面最先对科技部的37号文件做了精神贯彻,也为各科研单位,高校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不得不说的是“天下苦SCI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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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本是美国创建的一个论文科学引文的索引体系,实际上就是方便科研人员检索论文的一个数据库,起到的是分门别类的作用。但是在2000年以后,随着海外留学人员将此引用带入国内以后,逐渐被科研界捧上了神坛。


无论是科研人员评奖评先,公派留学的选派,科研人员职称的晋升,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人员的招聘,研究生的评奖评先……SCI论文都是无孔不入,大行其道,直至成为了至关重要的评估标准。最近些年,甚至细化到了SCI检索的分区,影响因子,引用率等指标。


无论是科研院所还是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中都出现了过分追求SCI论文及相关指标的现象,SCI已经名副其实成为了广大科研人员头上的“紧箍咒”。


废除“SCI至上论”,能摘掉科教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吗?


如果说两部委发文以后,绝大多数的科教单位都还处于观望状态,但是3月20号的广西大学算是“开了风气之先”。该校的文件内容如下:


废除“SCI至上论”,能摘掉科教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吗?


近期,我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2018年《广西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及相关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基础上,对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程序、要求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反复征询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学院负责人意见建议,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审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广西大学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于3月12日正式发布实施。研究生院于3月16日组织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召开网络视频会议进行培训并对《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解读。

《实施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科技部提出的“学校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发挥基层院系和导师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相关要求,对相应条款作出调整修订。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学位授予以全面评价学位申请者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能力和论文质量为依据。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TMLC)、论文双盲评阅、答辩资格审查、论文答辩、答辩前公示、学位审核等环节,对学位申请者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能力、论文质量予以全面审核和评价,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严格过程审核把关,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对论文指导、审核把关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审核3个环节的审核。研究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学位申请审核只有2次机会,半年内只能申请1次。任何审核环节未能通过的,均需重新申请送审资格审查和后续审核。合理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检测结果启动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三是不将发表SCI论文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限制性条件。学校将对学位申请者学术能力的评价权限下放给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充分尊重导师和学院在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成果要求设定的自主性。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可根据培养要求,对学位申请者的学术成果是否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予以判定和评价,切实履行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首要责任人的职责。

(文件内容来源于:广西大学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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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则信息,笔者的内心是百感交集的,一方面,这是国内高校首次明确发声响应两部委的文件精神,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科教单位目前仍是观望状态。


理工科领域的唯“SCI至上论”,社会科学领域的唯“SSCI,CSSCI至上论”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无论是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还是研究生的毕业,这已经如同一道魔咒让广大师生静若寒蝉。尤其是最近些年,国内科研人员的论文成果因为学术不端被SCI期刊撤稿,CSSCI期刊缩减版面,发行数量等诸多影响,广大师生都在尤其的感慨,现在发文真的是越来越难了。一方面是日益扩大的硕士,博士培养数量不断在增大,教学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博士后出站等需求,一方面是期刊的论文发表量不断的减少,无论是给导师还是研究生都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


但是“存在即是合理”的哲学命题上来看,废除“SCI至上论”以后该怎么建立一个评价标准,这将是重中之重。教育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文件的出台是为扭转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的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过度、扭曲使用等现象,破除的是论文“SCI至上”,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对发表论文。


鼓励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创新价值,体现服务贡献的学术论文,在国际学术界发出中国声音。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不主张对SCI过度,片面,机械型的评估,但是绝不是反对科教人员发SCI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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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高校系统的师生而言,起到了一个指挥棒的作用,目前各大高校实行的教学,科研双轨制就是一个改革的趋势,将教学岗位的老师专心于教学任务,不能用论文指标对其职称晋升一刀切。


再者通过专职的研究人员进行科研攻关和产学研转化,一定程度上也放开了科研人员的手脚。为什么SCI成为了衡量科教人员研究成果的一个试金石?一个重要的特征是:这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指标,比起思想政治,教学成绩,科研潜力,研究进展等相对模糊化的评价指标而言,这个明显具有更为清晰量化度,也相对摆脱了人情的干预因素。目前,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精神,SCI评价还是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只是这个评价体系要改,不能搞成“SCI至上论”,将论文作为唯一的评价依据。

广西大学发文贯彻教育部精神之后,引发了广大研究生的热议,也有部分研究生,老师认为破除“SCI至上论”是必要的,但是也出现了两个担忧


一个是在很多高校,科研论文都是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一个重要的条件,经常出现的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合格但是发表论文没达到学校要求与母校对簿公堂,因为论文署名师生反目成仇的事件,究其原因就是论文发表牵涉到学生的核心利益,就是能否顺利毕业。


取消了之后,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科教人员的学术水平?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关键?如果像广西大学将毕业的评价下放给导师和学院,有没有一个更为科学,有效,合理的评价标准出来来指导研究生的培养和老师的职称评定。


二者是,高校将SCI评价取消以后,但是社会上的科研人员招聘的资格标准没有改变,就会使得该项政策大打折扣。很多科研单位都将SCI论文作为人员招聘的前置资格条件,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研究生将论文作为自己就业的最大砝码。


废除“SCI至上论”,能摘掉科教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吗?

图四:某科研单位的招聘启事


科研界的“移风易俗”是个难事,总之,广西大学开了一个头,但是废除“SCI至上论”,能否摘掉科教人员头上的“紧箍咒”,还需要科教行政管理部门,高校,社会有一个更为清晰科学的评价细则来指导这场改革,打破了旧的,还需要建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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