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5天就被冷漠,沒有感情的婚姻終究還是被金錢打敗?

婚姻不是兒戲,要慎重選擇,婚前相互瞭解很重要,婚後兩人要互相尊重,否則不會必然會有矛盾。

表舅家的女兒琳琳元旦前結婚,快過年的時候她一個人回來了,說是老公出差了,她就先回來過年,過幾天老公回來了就接她回去。

結婚15天就被冷漠,沒有感情的婚姻終究還是被金錢打敗?

話雖如此,我心裡卻還是有一點點疑問,都快過年了,哪個單位在這個節骨眼還出差啊?

不過疑問歸疑問,我也沒好意思當面說。

果然,過年期間琳琳一直都還住在孃家,也不見她老公來接。而且琳琳看起來也是悶悶不樂的樣子。

剛好過年的時候新冠肺炎爆發,為了安全,街道辦事處還有小區物業一直在發通知,要求大家不要隨意外出串門走親訪友,於是我們全家就乖乖一直待在家裡,好在年前囤積了食物,媽媽說吃一個月也沒問題。

不能出門,我就群發了微信給朋友們拜年。

正當我回著親朋好友們的信息時,突然看到琳琳發來了微信給我,問我有沒有時間聊會天。我馬上回復她說:好啊,有時間。

琳琳和我聊了很久,聊完我才知道,大過年為什麼一個人跑回孃家,而且老公也不見人影了。

結婚15天就被冷漠,沒有感情的婚姻終究還是被金錢打敗?

原來,結婚前她老公的爸爸媽媽給了琳琳家20萬的彩禮,父母把20萬的彩禮錢都都給了琳琳。畢竟兩口子就這一個女兒,他們心疼琳琳,結婚時還給陪嫁9999元的現金和一輛十幾萬的車。

婚禮結束後琳琳和老公開開心心去日本旅遊了一個多星期。

旅遊回來兩個人清算了一下手裡的資產,賬戶裡還有18萬左右。兩個人除了還房貸,也沒有其他的大額支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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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琳琳就說父母養大她不容易,連彩禮錢都全給了她,她心裡愧疚,想要回孃家的時候給自己父母10萬塊錢。

沒想到老公死活都不同意,還罵琳琳自私,只想著自己父母,根本不在乎他爸爸媽媽為他們結婚也付出了很多。

琳琳一再解釋,她老公就是隻罵她偏心孃家,還趁她不備拿走了她的銀行卡把20萬都轉走了。

琳琳知道後又氣又惱,和老公大吵一架,奈何琳琳是個淑女形象,根本不太會胡攪蠻纏吵架,她吵不過老公,也不想因此事驚動公公婆婆,就只好跟老公撂下狠話一個人回孃家了。

她本以為老公很快就會來接她回去,沒想到老公怎樣都不妥協,也不來接她,她想自己回去再好好當面講,結果因為疫情,她也被困在這裡出不去了。

現在琳琳心裡又難過又焦慮又後悔,她說她還不想離婚,卻又對老公的所做所為感到心涼,她和老公兩個人現在都硬扛著,誰也不妥協。

結婚15天就被冷漠,沒有感情的婚姻終究還是被金錢打敗?

但是一直硬扛著也解決不了問題,琳琳說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辦,還不敢給自己爸爸媽媽說,現在愁死了。

我聽了,覺得她老公也是小家子氣。不能成大事。

這種男人只愛自己,自私,最愛錢的是男人,最想得到愛的是女人。可是在男人眼裡認為女人愛錢貪錢。在女人眼裡男人根本不懂愛。

結婚15天就被冷漠,沒有感情的婚姻終究還是被金錢打敗?

他沒有權利沒有經過妻子的同意單方面處理妻子的錢!因為這是結婚前他的爸爸媽媽給了琳琳家的彩禮,老兩口就這一個女兒,20萬的彩禮錢都轉給了琳琳。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並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嫁妝根據上述原則分割。這種不離留著過年??

關於這件事朋友也有看法,琳琳也是沒有安排好這件事,如果心疼父母,當初就應該直接從彩禮中把這筆錢扣下來留給父母。既然結婚了這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突然提出給自己父母,父母不缺錢,又是獨生女,這操作除了是對新家庭,留一手想隨時拆夥,真沒法有別的解釋。

在這種邏輯推理下,男孩肯定先把彩禮轉移走,畢竟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禮金,女方既然不想過了,就要把損失降到最低啊,難道等著打官司扯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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