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迷信“民族资产解冻” 非法集资千万元

七旬老汉迷信“民族资产解冻” 非法集资千万元

只要缴纳“入股费”

就能获得大笔“民族资产”

70岁老汉谎称

“民族资产解冻”行骗1300多万元

连江竟有100多人上当

七旬老汉迷信“民族资产解冻” 非法集资千万元

近日,连江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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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2019年间,陈某某、林某某、梁某某等人在福建漳浦设下总部,虚构有一批遗留的“民族资产”被冻结在海外,民众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资金入股,待资产解冻以后就能获得可观的回报。

以此为骗局,陈某某、林某某、梁某某等人在全国多地大肆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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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入股费,就能有可观回报?

这些容易被大众识破的骗术

投资者们却深信不疑,包括汤某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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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某某原本也是“民族资产解冻”骗局的一名受害人,但他被洗脑以后,被总部的林某某等人安排在连江作为片区负责人。

汤某某召集郑某甲、郑某乙,在连江宣传“民族资产解冻事业”。

期间,汤某某等人从100多名受害者身上吸收资金1340多万元。汤某某等人将这些钱款大部分转给了总部的林某某,部分用于三人的活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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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汤某某、郑某甲、郑某乙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到案后汤某某、郑某甲、郑某乙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连江法院一审作出如上判决。被告人汤某某、郑某甲、郑某乙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福州中院于3月4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裁定。

“投资者享受养老待遇”

“可以帮投资者的子女安排工作”

“后期可以分配房子”

看似无脑

但“民族资产解冻类”这种老套路诈骗

却屡屡得逞,究竟是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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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资产解冻”是个坑

所谓“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是指不法分子以有“民族资产”需要解冻,参与者需交纳一定金额的“启动费”便可获得巨额报酬为名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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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由来已久,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借助高效便捷的现代通信和金融工具,“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加速向网络发展,犯罪花样不断翻新,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蔓延速度极快

犯罪分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制作虚假证件,犯罪花样不断翻新、手段升级,以“精准扶贫”“慈善帮扶”“军民融合”等名义,借助微信群、QQ群发展下线,采取非接触式的手段做宣传推广,引诱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各类所谓慈善、扶贫、投资、养老等“基金会”和“项目”,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方式收单、转移赃款。

很多群众信以为真,对幕后组织操纵者的指示、要求俯首帖耳、言听计从,有的还帮着建微信群、拉人头,沦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

此类案件虽然单个人被骗金额不大,但涉及人数多,涉案总金额大,往往达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群众财产权益遭到严重侵害,而且很多受骗群众拿不到预期的回报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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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天上也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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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我国没有任何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和相关组织,凡是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的慈善、扶贫、投资、养老等项目全都是诈骗行为,应立即报案。

按照法律规定,转发、鼓动、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类相关信息,或组建相关微信群、招募会员、收取费用、非法聚集的,均涉嫌违法犯罪。

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切勿相信所谓的“高回报”“高收益”投资,理性投资,取之有道,做一个“谨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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