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要放過於漢超 更不應該殺雞儆猴 足協不能再人治

于漢超改車牌事件已經過去好幾天了,他被拘留15天還沒放出來,也沒能和外界有聯繫,他的一些朋友包括記者和隊友為他求情,一個成年人明知是犯法還去做,就應該承擔法律對應的處罰,這是無需多說的,恆大員工違反隊規被開除也是應得的,足協可能還要追加處罰,但這就要嚴謹了。

我們不要放過於漢超 更不應該殺雞儆猴 足協不能再人治

2019國奧球員郭田雨在黃石熱身賽觀眾席上玩手機被禁賽6個月,罪名是沉迷手機和對管理人員不當言論,還有一名球員在更衣室玩手機罰2萬,有什麼處罰依據,雖然郭田雨在工作態度上確實有問題,但你有明文規定在觀眾席上不能用手機嗎?你有處罰依據嗎?禁賽六個月有條文規定嗎?更搞笑的是新聞中寫有對管理不當言論,你他也不是辱罵,不喜歡他的話可以當場批評他,但以這個處罰說不過去的,無法可依!有法可依的話就請亮出來,像恆大一樣,把所有隊規細節公佈出來,有理有據才能服人,國奧在足協的精心打造下奧運會預選賽上表現有目共睹,爛泥扶不上壁。

我們不要放過於漢超 更不應該殺雞儆猴 足協不能再人治

在車牌事件之前,恆大和足協正在為50萬罰款爭得難分難解,這時候于漢超這一出,讓恆大有斷尾求生的味道,有說法恆大不重視他才如此快速開除,不重視怎麼會在清理老隊員時用千萬留下他,恆大是私企,作用不大不可能花這個價錢的,在意的是品牌,在意的是板凳深度,這時候就更加不會給落下把柄說事,而且他們之間的合同如違反隊規或法律是如何追究責任外人不得而知,個人希望恆大以合同為準辦事,有責任追究到底,只是開除他就有可能到別的隊和自己對抗,而他可能得到更大的收益,因為沒有轉會費。

我們不要放過於漢超 更不應該殺雞儆猴 足協不能再人治

對於漢超如果處罰不追責或者比條文處罰輕,有可能會造成有人有意為之,受損害的是俱樂部和整個生態,這要求在隊規或足協規定上更細緻,更嚴謹,處罰要有理有據,不能以個人意願去辦事,但是我們也不能殺雞儆猴,本來不屬於他的處罰強加在他身上對他也是不公平的,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以個人作風處罰,那不是法,只是耍威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