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股份被投資者起訴343萬 投資者仍可參與索賠

2018年1月份,申科股份因違規被證監會行政處罰,進而遭到受損股民的索賠。時隔一年多後的今天,申科股份仍未從被索賠的漩渦中走出。


根據申科股份的19年半年報顯示,就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糾紛為由對申科股份提起的訴訟事項,截止至19年10月25日,公司涉及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訴訟金額為343.29萬,訴訟一審已結束,該案尚未判決。


往回追溯,申科股份之所以遭受索賠源於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在2018年1月26日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處罰書顯示,申科股份以及何全波、何建東等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在2015年9月12日至2015年12月15日期間簽訂的一系列股權轉讓協議,除了12月15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外,均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申科股份被投資者起訴343萬 投資者仍可參與索賠


證監會浙江監管局決定:一、對申科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罰款;二、對何全波、何建東、給予警告並處90萬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主管人員罰款30萬,實控人罰款60萬;三對陳蘭燕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罰款。


正是這一紙罰單讓申科股份陷入投資者索賠的泥潭。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認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預計在2015年9月12日至2016年8月4日期間買入且未完全賣出申科股份股票而權益受損的投資者,目前仍有機會參與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發送到[email protected]郵箱或謝良律師團隊微信13763365521,參加投資訴訟圈“證券索賠通”的索賠徵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目前,申科股份索賠案的訴訟時效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26日,該案訴訟時效剩餘不足一年。


儘管陷入被索賠的旋渦,但申科股份的現金流仍算充裕。在2020年2月17日,申科股份公告稱2月14日贖回1000萬元理財產品,取得理財收益32123.29元;2019年12月27日,申科股份公告稱贖回1500萬元理財產品,取得理財收益47506.85元;2019年11月20日,申科股份公告稱贖回1500萬元理財產品,取得理財收益48205.48元。根據上述公告,申科股份共贖回3000萬,取得約12.7萬元的理財收益。


申科股份的公告還顯示,目前公司的智能車間項目將開始投入生產,屆時公司的產能將顯著提升。從以上公告內容不難看出,申科股份發展良好,資金充裕,這對公司未來的經營發展以及受損股民的後續維權來說,皆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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