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地招生政策公佈!

唐山一地招生政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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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伴們注意啦

遵化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政策發佈啦

跟著小布一起看看吧

唐山一地招生政策公佈!


唐山一地招生政策公佈!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事關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歷來為社會廣泛關注。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範公辦學校招生行為,維護健康有序的招生秩序,著力解決義務教育“擇校熱”“大班額”問題,確保遵化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有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特制定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辦法。


推進“兩統一”為主的原則

學校以實現55人以下班額和學校招生總數為底線標準,實行優先安排“兩統一”學生在服務區片學校入學的招生辦法,“兩統一”即:學生戶籍所在地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相統一、學生戶籍所在地與父母為房產所有人和戶主的實際常住地相統一。

對不能滿足兩統一條件的學生,在本服務區片學校招生額滿的情況下,根據學生具體情況,採取“指定範圍,相對就近,分類實施”的原則在城區學校(含分校)和城區周邊學校進行統一調劑。


堅持免試入學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一律實行免試入學。

各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在招生期間和學生入學後,不得組織優等生選拔和分班考試,一律採取電腦隨機編班,確保學生入學機會均等。

初中招生只進行小學畢業質量檢測,檢測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


堅持分類依次招生原則

城區學校的招生要嚴格按以下類別分批驗審、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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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學校最大招生能力,合法有效的戶籍和房產是確定服務區片學校的基本依據。公辦學校片內生的認定遵循以下批次招生方法:

第一批次:學生符合“兩統一”條件要求的,按學生父母產權房坐落位置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父母產權房以父母房產證(購房合同、交款大票和可以證明入住的材料等)為認定依據。

第二批次:在招生學校將符合“兩統一”條件要求的學生全部招收後,對第二類和第三類適齡兒童、少年檔案資料進行嚴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在2020年內全部以學生父母實際常住的產權房坐落位置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父母產權房以父母房產證(購房合同、交款大票和可以證明入住的材料等)為認定依據。從2021年起,對第二類和第三類適齡兒童、少年,將根據片內學校學位實際存有量,按每一類適齡兒童、少年父母購房的前後順序依次錄取,額滿為止。不能在本服務區片安排入學的,根據當年政策進行統一調劑。

第三批次:第四類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戶籍為唐山市各縣區和承德市興隆縣以外)持戶口本、父母身份證、居住證、出生證明、租房協議等相關材料,小學統一安排在第四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分校,初中全部安排在三中就讀。具有唐山市所屬其他各縣區或興隆縣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律安排在第四實驗小學或二小分校就讀,初中一律安排在西留村中學、大劉莊中學、下石河中學或崔家莊鄉中學就讀。若四小和二小分校學位不足,將根據家長提供的居住證辦理時間早晚進行排序,多餘小學生安排在城邊其他鄉鎮就讀。

第四批次: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認定就讀學校的分以下幾種情況:

①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無城區房產(需提供無房證明),且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自出生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並和父母長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在片內學校招完前三批學生後仍有學位空額的情況下,以學生父母實際常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產權房坐落位置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片內學校無空額,全部安排在第四實驗小學、二小分校和三中就讀。

②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城內無房產(需提供無房證明),但其父親或母親是家中獨子,學生戶籍不是自出生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就讀學校的認定可參照①辦法執行。

③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城內無房產,其父親或母親不是家中獨子,適齡兒童、少年戶口也不是自出生之日起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且戶口遷移至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時間達到四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以前),經入戶調查確認確實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小學一律安排在各分校就讀,初中安排在三中就讀。

④適齡兒童戶口遷移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不滿四年(2016年6月30日以前),且其父母不是家中獨子的,城區學校不予認定,可安排至城區周邊鄉鎮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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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1.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內沒有房產僅有戶口的,除城區坐地戶可安排片內學校外,其他所有情況只能安排在城區周邊學校就讀。

2.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因原居住小區拆遷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及投親靠友的,憑拆遷協議和臨時居住地村(居委會)居住證明,小學可按原居住地或實際居住地所屬小學分校自願選擇就讀學校。初中可在原居住地所屬中學或實際居住地所屬鄉鎮中學自願選擇。

3.對已購買多年、證據充足,可直觀認定,但不具備過戶條件的二手房,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安排在第四實驗小學或城區小學分校,初中安排在三中就讀。對不能直觀認定房產所有權,只能提供買賣雙方協議和簡單的生活票據以及轉賬憑證的二手房不予認定城區就讀學校,適齡兒童、少年回到父母(法定監護人)戶口所在地學校就讀。

4.二手房不能過戶的、城內沒有房產僅有戶口的、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認定入學資格的三種情況需特別關注政策變化。

5.根據上級招生政策要求和遵化市城區學校招生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城區學校招生正在推行“兩統一”政策,請廣大家長重點關注,提早準備,2021年正式實施。

6.嚴格落實外來人口居住證制度,所有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城內學校就讀的,必須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或正在辦理居住證的相關證明。

7.學生就讀學校區片劃定是根據學校當年的招生能力動態調整的。

8.以上就讀學校認定辦法適用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招生和申請辦理轉入城內學校就讀的學生。


堅持劃片招生原則

遵化市全市公辦小學、初中全面實行劃片招生。各鄉鎮所轄小學、初中的招生範圍,由鄉鎮教育辦確定。城區小學、初中的招生範圍由遵化市教育局根據生源、學校分佈情況確定並報遵化市政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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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小學、初中招生範圍


■第一實驗小學

通華西街(鐘樓至西環島)以北,西二環北路(西環島至建明西街)以東,建明西街(西二環北路至玫瑰園紅綠燈)以南,愚公北路(玫瑰園紅綠燈至一小家屬院衚衕向東至移動公司與華明北路交叉口)以南,華明北路(移動公司與華明北路交叉口至北二環西路)以東,北二環西路(郵政大樓紅綠燈至湯河酒店西橋頭)以南,沿河(湯河酒店西橋頭至國稅東橋頭)以西,建明西街(工商局紅綠燈至電力局紅綠燈)以南,文化北路(電力局紅綠燈至鐘樓)以西。

■小草店小學(一小分校)

小草店村、諧和家園、和諧家園。

■第二實驗小學

文化北路(鐘樓至電力局紅綠燈)以東(含衛生局家屬院),建明西街(電力局紅綠燈至國稅東橋頭)以北,沿河(國稅東橋頭至湯河酒店西橋頭)以東,北二環西路(湯河酒店西橋頭至汽車站紅綠燈)以南,文化北路(汽車站紅綠燈至燕山西街與文化北路交口)以東,通華東街(鐘樓至東關口紅綠燈)以北,水泉北路(東關口紅綠燈至九色鹿紅綠燈)以西,文禮東街(九色鹿紅綠燈至朝陽路紅綠燈)以北,朝陽路與燕山東街交叉口至朝陽路與文禮東街交叉口以西。

■張家坎聯小(二小分校)

朝陽路以東,文禮東街(文禮東街與朝陽路交口至沙河北路)以北,含北長城公寓、市場公寓、張家坎、力田莊、田莊。

■第三實驗小學

文化北路(汽車站紅綠燈至北三環紅綠燈)以西,北二環西路(汽車站紅綠燈至郵政大樓紅綠燈)以北,華明北路(郵政大樓紅綠燈至移動公司與華明北路交叉口)以西,移動公司與華明北路交叉口至一小家屬院衚衕以北,愚公北路(玫瑰園紅綠燈至一小家屬院衚衕口)以西,建明西街(玫瑰園紅綠燈至西二環北路)以北,西三里鄉19個居民村。

■第四實驗小學

通華西街(鐘樓至西環島)以南,西二環南路(西環島至沙河北路與西二環南路交叉口)以東(含五里屯村、逸翠灣、啤酒廠家屬院),沙河北路(沙河北路與西二環南路交叉口至華裕小區橋頭)以北(含龍祥源小區),文化南路(鐘樓至華裕小區橋頭)以西。

■學莊子聯小(四小分校)

學莊子村、大草店村、後楊莊村。

■第五實驗小學

沙河南路(東二環北路大橋至第六實驗小學南大橋)以東(含世紀家園),建功街與鳳凰南路交口東段以北(含以南原五小招生範圍),小二里村、鐵山嶺村。

■謝莊子聯小(五小分校)

建功街與鳳凰南路交口東段以南,鳳凰路(宏偉帝景紅綠燈至鳳凰路與南二環東路交叉口)以東,謝莊子村、團練屯村、莊戶村、大二里村、蔡家嶺村、田園社區、東辰峰景。

■第六實驗小學

通華東街(鐘樓至東關口)以南,水泉南路(東關口至九色鹿紅綠燈)以東,文禮東街(九色鹿紅綠燈至沙河北路)以南,沙河北路(東二環北路大橋至華裕小區大橋)以西,文化南路(華裕小區大橋至鐘樓)以東。

■南臺小學(六小分校)

建功街(南關橋頭至宏偉帝景紅綠燈)以南,鳳凰路(宏偉帝景紅綠燈至鳳凰路與南二環東路交叉口)以西,南二環路(鳳凰路與南二環東路交叉口至春雨東橋)以北,沙河北路(春雨東橋至南關橋頭)以東。

■二中、三中

西起文禮西街與西二環北路交叉口,沿文禮西街向東至北關口,沿文化北路向北至電力局紅綠燈,沿建明東街向東至建明東街與東二環北路交叉口。此線路以南為二中招生範圍,以北為三中招生範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行為,確保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協調發展,維護健康有序的招生秩序,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遵化市教育實際,現就進一步規範遵化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堅持統一組織實施

根據河北省和唐山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今年遵化市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均在教育局的統一領導、組織和監督下進行。


嚴格規範招生宣傳

民辦學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理性”的宣傳理念,招生前發佈的招生材料內容包括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報名程序、錄取方法、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辦學理念、學校特色和素質教育成果等,不得涉及學生考試成績,不得借宣傳之機委託公辦學校的幹部教師推薦學生,不得組織以招生宣傳為目的各種夏令營、冬令營等培訓活動。


嚴格落實招生計劃審批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要嚴格依據國家和“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中班額、師生比、人均建築面積和佔地面積、專用教室配備等相關規定製定招生計劃。

在啟動招生之前,務必將招生簡章和招生宣傳材料報教育局批准,教育局依據學校基本辦學條件並結合遵化市教育資源情況予以審定,並向社會公佈。

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


健全民辦學校招生機制

1.建立統一招生機制。

以國家“免試入學”政策為根本依據,嚴格落實河北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要求,實行招生學校發佈招生簡章和教育局按招生計劃統一組織報名錄取的招生制度。

2.深化均衡招生機制。

民辦學校招生對象以遵化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為主,遵化市以外的學生比例不超過5%。

民辦學校不承擔劃片招生任務,但必須按城區學生與農村學生2:1的比例招收學生(城區學生報名條件與公辦學校相同)。

其中,平安城鎮、東新莊鎮、新店子鎮、建明鎮、堡子店鎮(含西下營教學片)各不超過18人,其他鄉鎮各不超過13人。

採取先農村後城區的招生順序,若農村生源不足,按隨機招生的辦法在城區報名學生中補錄。

3.實行招生基本同步制度。

為防止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同時招生帶來的“招生擁堵”,實行公辦和民辦學校招生“基本同步”政策,教育局將在公辦學校招生前5-10天組織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七年級的報名和錄取,兩個年級招生工作同時進行。

4.落實“一次性”招生制度。

民辦學校務必嚴格執行“一次性計劃”制度,即民辦學校只能在暑假招收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七年級兩個起始年級學生,非經教育局批准,不得接收中途轉入的公辦學校學生,

如確實需要補充生源,須提前報請教育局批准後發佈招生簡章,於學期末採取隨機招生的辦法由教育局統一在城區公辦學校中組織錄取,杜絕選擇性招生。

符合城區公辦學校就讀條件的轉出學生在雙方學校同意後,於教育局統一辦理轉學時間內持房產證、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教育局辦理轉學手續。


明確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1.小學一年級招生辦法。

在確保城區學生和農村學生2:1和家長自願的前提下,允許民辦學校舉辦者旗下幼兒園適齡兒童直接升入所屬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直升後的計劃內剩餘指標面向全市錄取,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依法取得居住證或居住證明的隨遷子女均可報名。

如報名人數加上直升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教育局將在紀檢部門監督下采取電腦隨機錄取的方式,在面向全市錄取的報名學生中進行招生,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

適齡兒童按照隨機派位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並辦理入學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機會,產生的空餘學位由教育局採取隨機派位方式進行補錄。

所有已經報名但未能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按公辦學校招生通知的要求到相應區片的公辦學校報名入學。

2.初中七年級招生辦法。

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的民辦學校,本校六年級小學畢業生可自願在本校直接升入初中七年級,如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初中人數大於初中招生計劃時,由教育局結合相關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招生結果;如小學畢業生直升人數小於初中招生計劃時,全部錄取後的空餘計劃學位數由教育局採取隨機派位方式進行補錄。


全面推進陽光招生

1.做好招生入學信息公開。

教育局和民辦招生學校要在招生工作開始前,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相關信息,包括招生入學政策、入學條件、報名流程、招生時間節點、招生諮詢方式、舉報電話等,並在招生結束後公佈招生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切實做好均衡分班工作。

嚴格控制班額,小學、初中起始年級不得出現55人以上大班額。嚴禁設立或者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各種實驗班。

學校要均衡配置學生,必須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均衡分班;併合理組建班級教學團隊,在確定班級師生組合時應遵循隨機原則,確保平行班教學團隊水平大體相當,師資配置均衡。

3.嚴格落實違規招生處罰。

民辦招生學校要嚴格落實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

在招生期間出現違規招生現象的,教育局將責令限期整改,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招生學校通報批評、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等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對違規參與民辦學校招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教育局將責令限期整改,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列入“黑名單”、停止招生等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對違規違紀的個人,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警示約談並在全市通報,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對民辦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教育局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或轉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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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發佈(tangshan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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