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查获一非法电鱼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增城查获一非法电鱼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珠江禁渔期

我区禁渔水域为

全区所有江河水域、通江湖泊

近日

增城渔政大队查获了一宗禁渔期电鱼案件

增城查获一非法电鱼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发经过

4月3日13时20分,增城渔政大队接到了110报警专线转报称,有人在增江河初溪坝下电鱼。

接报后

增城渔政大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检查执法,发现当事人陈某某正在使用手背式电鱼机进行电鱼捕捞。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检查,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检查。

经执法人员检查现场发现了蓄电池、电流逆变器、带电线电鱼竹和带电线手杆捞网等电鱼工具1套,没有发现渔获物。

增城查获一非法电鱼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增城查获一非法电鱼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当事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情节较为严重已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增城查获一非法电鱼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电鱼工具

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和调查

并根据“两法衔接”工作规定

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增城查获一非法电鱼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者将被追究责任

禁渔期间,增城渔政大队将联合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广州渔政支队,通过在辖区水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违法案件高发水域开展驻守检查等方式,

严厉打击电毒炸鱼以及使用大口笼、滩边罟、迷魂阵等禁用的工具从事非法捕捞的行为,并追究违法者相应法律责任。

增城查获一非法电鱼案,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

呼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

对我区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情况

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20-8273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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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意稳 通讯员农丰

编审:黄家荣

审核:曹剑萍

增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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