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法院3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了《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评选结果,河池市宜州区法院共有3篇被采用,居河池法院之首,分别为干警黄蓉编报的《生产、销售假冒食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黄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廖仅就编报的《确认股东会议有效的模式—简某、陈某诉宜州市某矿业有限公司、陈某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案》、韦茜茜编报的《娱乐场所中的人身伤害责任如何认定—刘靖某等诉丁某、宜州市某酒店生命权案》。

宜州法院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高度重视案例和调研文章的撰写和报送等工作,积极组织、引导审判人员对法律应用问题进行探讨,高度提炼典型案例案情和审判要点,将案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部门统筹、广泛发动、严格筛选等模式,精心打磨,提高了干警业务能力。(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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