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騰退房屋義務?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清點打包房屋內物品,完成騰退將涉案房屋鑰匙交付申請人,近日,犍為縣人民法院對兩位拒不履行騰退房屋義務的被執行人“來硬的”,依法對一起拒不履行騰退房屋義務的執行案件採取了強制騰退措施。經過6個小時的騰退工作,法院執行人員順利將房屋鑰匙交到了申請人手中。

拒不履行騰退房屋義務?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據悉,2019年7月15日,犍為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公開宣判了原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被告許某、吳某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判決被告許某、吳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騰退位於犍為縣玉津鎮世紀廣場X幢X號的房屋。判決生效後,兩名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拒絕騰退房屋。2019年11月,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犍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許某、吳某某騰退涉案房屋。

受理案件後,犍為法院依法先後向兩名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公告等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騰退房屋,但被執行人仍然拒不履行騰退義務。鑑於以上情況,法院決定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為確保此次強制騰退行動安全有序進行,該院制定了詳細的執行預案,選派6名執行幹警、4名法警組成專案小組開展行動,並邀請2名公證員、2名社區工作人員共同見證執行。經過6個小時的努力,法院最終完成涉案房屋內物品的清點登記,並將所有物品搬至犍為縣某小區庫房封存。

記者: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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