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情況社保繳滿15年也領不了社保,快點了解下!

也就是說只要累計繳費達到15年,退休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嗎?享受基本養老金,還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另外,養老金的數額與繳費年限有什麼關係?不是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數額越多?

相關政策規定養老安全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

有的朋友想著只要我社保交滿了15年,退休後就可以舒舒服服的領取養老金了其實,不是這樣的如果存在一些情況,還是領取不了

有兩種情況社保繳滿15年也領不了社保,快點了解下!

大家都知道,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是任何時候任何機構都拿不走的只要繳費年限達到15年,每月都會有養老金領。換句話說,養老金這個東西,也是看誰活的時間長,即便個人賬戶領完了還是繼續可以接著領。

只要繳費滿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嗎?

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需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年齡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二是繳費累計年限滿15年。如果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只是繳費累計年限滿15年的不能領取養老金的但仍可繼續按期繳納養老平安費,直至達到退休年齡為止。養老平安以公平與效益兼顧,權利與義務對等為原則,鼓勵多繳費、長繳費。對於繳費累計滿15年辦理退休的其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為15%此基礎上每多繳滿一年增發1個百分點,多繳多領,上不封頂。

有兩種情況社保繳滿15年也領不了社保,快點了解下!

很多人都在繳納社保,並且通過各種途徑獲悉交滿15年社保可以領取養老金,但是大家知道嗎?並不是只要交滿15年社保就可以領取養老金的以下兩種情況就領取不到

一、沒有及時參與養老金領取資格驗證,對於這一類人群,相關部門會暫時停止發放養老金。只有等進行了資格驗證後,社保機構會發放之前沒有發的養老金以及繼續發放每月應得的養老金。所以,大家還是按時去進行領取資格驗證,以免延誤你養老金髮放時間。

二、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勞動教養的暫時停止發放養老金。當然了等釋放或者期滿後可繼續領取養老金。

所以呢,以上兩種情況大家還是要避免的終究這個和自身的利益有著直接的關係。另外在這裡給大家要說的如果參保人不幸去世,且沒有領完個人賬戶的養老金,這一局部會去哪裡?這點還是不用擔心的這部分金額是可以繼承的由法定繼承人來一次性支取這部分金額。

退休後怎麼領取養老金?

國家規定,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職工從事生產崗位工作年滿50週歲、從事管理或技術崗位工作年滿55週歲可料理退休手續。

從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自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核定基本的下個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有兩種情況社保繳滿15年也領不了社保,快點了解下!

從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滿意15年的,可以依照下列規定處置:

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與基本養老安全,2012年12月31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自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金的下個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並可以在料理退休手續時依照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平安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增加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數額;

二)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與基本養老安全,2013年1月1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可以依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平安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自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金的下個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三)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與基本養老安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滿意10年以及1998年1月1日以後參與基本養老安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滿意15年的,可以依照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和費率向後續繳,如向後續繳5年基本養老平安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未滿15年的,可以依照續繳滿5年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一次性補繳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自社會平安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金的下個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籌養老金月規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自己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從社會統籌基金賬戶中支付。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規範為個人賬戶貯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從自己個人賬戶中支付;缺乏支付時,從社會統籌基金賬戶中繼續支付。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自己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最後要說的養老金的多少和當地上一年的平均工資以及繳費年限有關係,所以,每個人領取到養老金是不一樣的

已繳納了幾年的養老平安費,現在因家庭經濟困難已無力繳費,能停繳嗎?如果以後有能力再想繳可以嗎?期間中斷的能補上嗎?原來繳過的養老平安費還能算嗎?

參保人員在參保繳費期間,確實無力繳費的自己自願暫停繳費,應向社保機構提交書面申請,料理暫停繳費。國家推行的社會養老平安制度是一項政府的福利事業,從業人員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後,其基本生活得到保證,也是社會財富的再分配。由於繳費年限是累計有效,那麼只要繳費累計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都可以領取到一份基本養老金。所以暫停繳費的人員,可啥時有錢啥時繳,能繳一月是一月,但期間中斷的局部不予補繳,不計算繳費年限,中斷前後的繳費累計有效,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有兩種情況社保繳滿15年也領不了社保,快點了解下!

參保人員在參保繳費期間死亡的所繳的養老平安費能退還嗎?已經退休並領取了養老金後死亡的所繳的養老平安費沒領完的就白繳了嗎?

參保人員在參保繳費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全部繳費累計額(含利息)按規定退付給其法定的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但原以單位繳納的20%局部不能退付,因為這部分繳費為企業在稅前列支,並由企業全部承當,屬國家財政資金。

對於已退休並領取了養老金後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貯存額中的餘額局部(含利息)可將餘額中的個人繳費局部退付給其法定的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同樣原為企業職工期間,個人賬戶中由單位劃入局部(含利息)不能退付。

已繳納了養老平安費,現在不願繼續參保繳費,能料理退保嗎?

社會平安具有強制性,除在職死亡、出國定居、重複參保可憑有關資料料理退付,其它參保後是不能退付的當自己不願再參保繳費時,可以料理暫停繳費,中斷繳費後直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如果繳費累計年限確實滿意15年,自己也不願再後延繳費的可料理一次退費,同時終止養老平安關係。

按參保時的年齡計算,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現在能向前補繳幾年湊夠15年,或在齡時將剩餘的幾年一次性繳清嗎?

按規定,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累計滿意15年的將所繳納的養老平安費一次性退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平安關係,若自己自願提出申請,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限可以後延,延長期間按規定繳費,直至繳費累計滿15年,從料理退休審批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參保人員按時、足額繳費是履行義務的具體體現。所以,不得以事後向前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也不得在齡時,一次性繳費補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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