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燈下漫談》老百姓就是在做不了奴隸與做穩奴隸的時代中循環

魯迅《燈下漫談》老百姓就是在做不了奴隸與做穩奴隸的時代中循環

當你辛辛苦苦工作一個月,正期待著老闆月初給你發工資,老闆卻說:“因為績效考核改革,數據統計方式有變化,所以上個月的績效考核數據不能按照新改革後的方式結算,經過商議,把上月考核數據乘以60%再以新的結算方式來結算工資”,你計算後發現,這樣等於少給你發了800元工資,可你此時內心是敢怒不敢言,辛辛苦苦一個月,一個改革就讓你的工資縮水了。

但下午老闆開會又說:“各位,經過董事會商議,咱們既然剛實行改革考核制度,第一個月得有一個緩衝期,最後領導們決定這個月的工資照常按照上月考核數據發放,下個月正式開始以新標準執行”。你此時心理會是怎樣?肯定會說這太好了,領導也是比較體恤下屬的嘛,但你轉念一想,不對啊!這本該就是我應得的工資,怎麼我被剝削了,還要感激他呢?

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我舉的這個例子中的事情相信大家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魯迅也遇到過,不過他趕上的不是工資打折扣的事情,而是貨幣貶值,《燈下漫筆》這篇文章是通過銀票貶值時期折現銀的小故事作為引子,魯迅以自己的親身經歷作為思考,發現人們非常容易在被剝削、被壓迫等危難的時候,極其容易產生自我安慰的心態,魯迅當時也是如此,本該是自己的錢,卻因為能夠兌換,所以不至於不損失太多而高興不已,他認為這種是”降格“的保命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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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內涵很深刻,文章開頭寫道:民國初年,國家發行了紙質鈔票。人們覺得之前使用的銀元沒有鈔票攜帶和使用起來方便,於是在剛開始發行的時候紛紛把銀元兌換成了鈔票。後來紙幣迅速貶值,甚至很多地方都不願意收鈔票,所以鈔票花不出去,那時候商家只收銀元。

有一時,就是民國二三年時候,北京的幾個國家銀行的鈔票,信用日見其好了,真所謂蒸蒸日上。聽說連一向執迷於現銀的鄉下人,也知道這既便當,又可靠,很樂意收受,行使了。至於稍明事理的人,則不必是“特殊知識階級”,也早不將沉重累墜的銀元裝在懷中,來自討無謂的苦吃。想來,除了多少對於銀子有特別嗜好和愛情的人物之外,所有的怕大都是鈔票了罷,而且多是本國的。但可惜後來忽然受了一個不小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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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本來還算有點錢,但是手裡大把的中鈔票貶值致使他生活陷入了困頓,畢竟沒有銀元吃個飯都很難,魯迅拿著自己的鈔票到處銀行去換,銀行不給他換,後來魯迅聽說可以兌換了,但是兌換比例是60%,抱著有總比沒有強的心態,魯迅去換了,就在換的過程中,突然兌換比例變成了70%,他欣喜若狂,這又能多換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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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魯迅看著自己沉甸甸的一大包銀元沾沾自喜的時候,覺得安心喜歡的時候,突然發現,其實自己手中的錢是變少了,為什麼還會這麼開心?魯迅由此講了一個道理:“我們極容易變成奴隸,而且變了之後,還萬分喜歡。”

我還記得那時我懷中還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①,可是忽而變了一個窮人,幾乎要絕食,很有些恐慌。俄國革命以後的藏著紙盧布的富翁的心情,恐怕也就這樣的罷;至多,不過更深更大罷了。我只得探聽,鈔票可能折價換到現銀呢?說是沒有行市。幸而終於,暗暗地有了行市了:六折幾。我非常高興,趕緊去賣了一半。後來又漲到七折了,我更非常高興,全去換了現銀,沉甸甸地墜在懷中,似乎這就是我的性命的斤兩。倘在平時,錢鋪子如果少給我一個銅元,我是決不答應的。

由他的故事,我想到在我小學的時候,老師有一次給我們佈置暑假作業,當時說要寫30篇作文,全班哀怨聲一片,老師只好作罷,改成了寫10篇,全班都開始故障,說:“老師您太好了!”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幫助大家理解這種心態,這個心態其實就是大多數人經歷的,如果先前就擺在你面前一個不可改變的事情,突然有了轉機,人容易在抱著“有總比沒有好”,“總歸是輕鬆了一點”等之類的心理狀態下進行妥協。

二,降格以求,不講愛國了

他自己說過:“要是平時,人家少給他—個銅元都不會答應的”,這次損失這麼多,反而很開心,先是經歷不能兌現,換不了銀元,然後心態就發生變化,就開始妥協了,寧願吃虧也要換出去,總比不換要好。”回到家後,他就開始在燈下寫作反省,這就是《燈下漫談》這篇文章的創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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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袁世凱想做皇帝的那一年,蔡松坡先生溜出北京,到雲南去起義(一九一五年他潛離北京,同年十二月回到雲南組織護國軍,討伐袁世凱)。這邊所受的影響之一,是中國和交通銀行的停止兌現。雖然停止兌現,政府勒令商民照舊行用的威力卻還有的;商民也自有商民的老本領,不說不要,卻道找不出零錢。假如拿幾十幾百的鈔票去買東西,我不知道怎樣,但倘使只要買一支筆,一盒菸捲呢,難道就付給一元鈔票麼?不但不甘心,也沒有這許多票。那麼,換銅元,少換幾個罷,又都說沒有銅元。那麼,到親戚朋友那裡借現錢去罷,怎麼會有?於是降格以求,不講愛國了,要外國銀行的鈔票。但外國銀行的鈔票這時就等於現銀,他如果借給你這鈔票,也就借給你真的銀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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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很多文章都是在晚上寫的,確實,動筆桿子的人在晚上會有思緒,這一點是通病,魯迅怎麼說的呢?他曾說過,“因為白天人人之間各有一道高牆,大家的心無從相印”;又說,“人的言行,在白天和黑夜,在日下和燈前,常常顯得兩樣,夜是造化所織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們溫暖,安心,不知不覺的自己漸漸脫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

這篇《燈下漫談》以小見大,由事入理,由此想到了古代的老百姓,引申到中國自古以來的歷史現狀,瞬間明白為什麼他們那麼容易妥協了,他感嘆古人和自己時代的人:“做人而不得,只能做奴隸,甚至常常連做奴隸也不得的處境”;並且把中國歷史分為“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任憑你愛排場的學者們怎樣鋪張,修史時候設些什麼“漢族發祥時代”“漢族發達時代”“漢族中興時代”的好題目,好意誠然是可感的,但措辭太繞灣子了。有更其直捷了當的說法在這裡——
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


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三,“奴隸”心態,被吃的人羨慕牛馬,希望成為牛馬

“中國人的性情是總喜歡調和,折中的。譬如你說,這屋子太暗,須在這裡開一個窗,大家一定不允許的。但如果你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和,願意開窗了。”出自魯迅的文集《三閒集》中的《無聲的中國》

那時候胡適公開宣稱讚同全盤西化論的,他說:“文化本身是保守的。凡一種文化既成為一個民族的文化,自然有它的絕大保守性,對內能抵抗新奇風氣的起來,就抵抗新奇方式的侵入。這是一切文化所公有的惰性,是不用人力去培養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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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左至右:魯迅、胡適、錢穆

所以你會發現,沒有激烈的主張,他們總連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那時候正好是新文化運動,當時是漢字改革,後來白話文之得以通行,就因為有廢掉漢字而用羅馬字母的議論的緣故,嚇的那幫保守派接受白話文運動。所以魯迅在談到社會上極其強大的保守勢力時作出了上述那個形象的比喻,由此我們可以看的出來,國人折衷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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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其實在無聲的中國裡講的這句話也包括他自己,很多人覺得他只是批評其他人,其實不然,從《燈下漫談》我們能看出,魯迅本人也在時刻反思自己,自我解剖,冷靜自嘲,他正因為親身經歷並且獲得感受之後,才能夠產出如此深刻的文章。

本該是你應得的,應該享受的權利,可被剝奪之後再給予你的時候,你的心態不是為自己爭取的勝利而自豪,確是為對方願意施捨給你,總歸是讓你“比之前好”,所以你感恩戴德於對方,這是很奇怪的一種心理,如果這個權利還是被剝奪了一部分,你這時候死咬不放的去爭取,換來的不是周圍人的團結一致,而是指責、漫罵甚至是攻擊你,因為很可能因為你的爭取導致原本返還的一部分權利又被收回。

比如電影《我是潘金蓮》,剛開始她上訴的時候人們都很同情她,但是後來人們嫌她帶來了麻煩,為了所謂的證明自己使得周圍人的日子過得不安靜,後來人們就討厭她,攻擊她,但是對於她而言耗盡自己20年的光陰,一方面是向別人證明自己,但更多的是她為了給自身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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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超市現在搞一個活動,大米降價處理,可是前一天你剛買了10袋大米,這個降價讓你多花了300元,你按照消費者條例和規章制度去向超市要個說法,超市最後的答覆不是返還給你錢,而是取消了活動,試想你此時會遭受到什麼?肯定是周圍買大米對你的謾罵,認為就是因為你的不依不饒,導致大家都沒有享受到降價活動。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幫助理解,魯迅形容的“奴隸”心態,人們習慣於被人要求,不敢去反抗,不去爭取自己應該有的權力,因為在對方施捨給你之前,你的生活更悲慘,就連被人奴役的權利和資格都沒有。

假如有一種暴力,“將人不當人”,不但不當人,還不及牛馬,不算什麼東西;待到人們羨慕牛馬,發生“亂離人,不及太平犬”的嘆息的時候,然後給與他略等於牛馬的價格,有如元朝定律②,打死別人的奴隸,賠一頭牛,則人們便要心悅誠服,恭頌太平的盛世。為什麼呢?因為他雖不算人,究竟已等於牛馬了。

“把人不當人”這本該是奴隸主,上層肉食者的視角所產生的思想和觀念,可是魯迅發現,這兵荒馬亂的戰爭歲月,人們卻把這個當作自己的思想準則了,本該重視人的價值,可現在人自己都不重視自己的價值了,於是,當統治者把人的價值等於牛馬,居然人們就心悅誠服,謳歌恭頌的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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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所謂的“吃人”的本質是不平等,不同階層和階級自上而下的歧視和剝奪,下層具備“奴隸”心態的人甘於被人吃,只要能保證不把下層真正的吃死,也就是有條活路的這個規則,社會即安之,所謂老百姓只要你不逼得他活不下去,絕不造反,所以這樣的新理和民性就致使最下層的人被吃得慘狀百現,最終被壓迫的不能生存,才會爆發頻繁在中國歷史中出現的農民起義,然後亂世之後的盛世依舊如此,往復循環,這就是黑格爾所說:“中國沒有歷史,只有循環”的意思。

四,寧做盛世犬,不做亂世人

魯迅在中國的歷史中找例子去印證自己的觀點,他說:“中國人向來就沒有爭到過人的價值,至多不過是奴隸,到現在還如此”。意思是幾千年的中國從來沒有過獨立自主的人,大家都是在做奴隸,在和平的時代,大家安分守己地聽官員的命令;在戰亂的時代,人們就不知道該聽誰的話了,於是就希望有人能夠站出來,給他們制訂規則,讓他們去服從。

這也就是農民起義之後,為什麼明明殺其他農民最狠的就是原本的農民,而他們卻沒有一點反抗,他們只想著聽從別人制定的規則,—點主見也沒有,這就是“思想上的奴隸”。

魯迅舉例唐朝末年的黃巢起義,宋末元末等起義戰亂作為論述,殺人魔王張獻忠,不服役不納糧的要殺,服役納糧的也要殺,對手要殺,投降的也殺,面對這種的情況,百姓就非常希望來一個新主子能給他們制定新規矩,給他們安定,只要比殺人魔王張獻忠要寬容些就能夠讓全部百姓歸於你帳下,這說的就是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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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巢起義

所以你看後來李自成的軍隊開始寬柔政策,不殺百姓,不強搶百姓,本來也是一個魔王,卻被百姓歌頌是“神仙救世”的闖王,百姓的口號“吃他娘,喝他娘,闖王來了不納糧”,百姓非常願意接受新的規定,因為就算戰亂被平定之後,百姓除了要繳納原來的賦稅之外,還要承受許多新的壓迫,所以他們寧願跟著造反,並且接受領導者給的新規定。

中國的百姓是中立的,戰時連自己也不知道屬於那一面,但又屬於無論那一面。強盜來了,就屬於官,當然該被殺掠;官兵既到,該是自家人了罷,但仍然要被殺掠,彷彿又屬於強盜似的。這時候,百姓就希望有一個一定的主子,拿他們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們去做牛馬,情願自己尋草吃,只求他決定他們怎樣跑。
假使真有誰能夠替他們決定,定下什麼奴隸規則來,自然就“皇恩浩蕩”了。可惜的是往往暫時沒有誰能定。舉其大者,則如五胡十六國的時候,黃巢的時候,五代時候,宋末元末時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納糧以外,都還要受意外的災殃。張獻忠的脾氣更古怪了,不服役納糧的要殺,服役納糧的也要殺,敵他的要殺,降他的也要殺:將奴隸規則毀得粉碎。這時候,百姓就希望來一個另外的主子,較為顧及他們的奴隸規則的,無論仍舊,或者新頒,總之是有一種規則,使他們可上奴隸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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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

魯迅說:“看看吧,這就是幾千年來,人們即使打破了奴隸制度還要尋求一個新的奴隸主,心甘情願的繼續被欺壓,為什麼心甘情願卻不想著抵抗?因為他們覺得比起之前的戰爭時代,活都活不下去了,還不如被欺壓著,至少還能活下去”,魯迅感嘆人們都是不自如,不自省的奴隸,包括他自己也是如此的心態。

實際上大概是群盜如麻,紛亂至極之後,就有一個較強,或較聰明,或較狡滑,或是外族的人物出來,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釐定規則:怎樣服役,怎樣納糧,怎樣磕頭,怎樣頌聖。而且這規則是不像現在那樣朝三暮四的。於是便“萬姓臚歡”了;用成語來說,就叫作“天下太平”。

對於這種群體現象和心理,魯迅很痛心,很難過,他認為只有改變國家和社會,消除一切奴役現象,這樣才能對人性深處的東西做一點改變,很多時候不如牛馬豬狗,輕若草芥,賤似沙蟲,專供屠戮蹂躪,姦汙虐殺,想做馴服的奴隸都不可得。永遠都是在“想做奴隸而不得”和“暫時做穩了奴隸”之間來回循環。

五,魯迅生活的年代,人不是人,連奴隸也不是

鶴見釣輔氏在《北京的魅力》中,記一個白人將到中國,預定的暫住時候是一年,但五年之後,還在北京,而且不想回去了。

有一位外國人在北京生活得久了不想回國,因為他覺得北京生活太好了,各類金銀珠寶,書卷畫軸,美味佳餚等等都讓他沉迷其中,在今天可以說是中國文化吸引外國人,這是驕傲,但在魯迅時代就不是如此,那叫鳩佔鵲巢,那叫吸食中國人,因為當時是被侵略的時代,他們這樣的話語是把中國當作遊樂場,把中國人當作服務生,魯迅說:“讚頌中國固有文明的人們多起來了,加之以外國人。我常常想,凡有來到中國的,倘能疾首蹙額而憎惡中國,我敢誠意地捧獻我的感謝,因為他一定是不願意吃中國人的肉的!”

魯迅《燈下漫談》老百姓就是在做不了奴隸與做穩奴隸的時代中循環

魯迅對此有個形容:“人肉的盛宴,吃人的筵宴”,他說:“所謂中國的文明者,其實不過是安排給闊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謂中國者,其實不過是安排這人肉的筵宴的廚房。不知道而讚頌者是可恕的,否則,此輩當得永遠的詛咒!”

因此我們在目前,還可以親見各式各樣的筵宴,有燒烤,有翅席,有便飯,有西餐。但茅簷下也有淡飯,路傍也有殘羹,野上也有餓莩;有吃燒烤的身價不資的闊人,也有餓得垂死的每斤八文③的孩子,《現代評論》二十一期)。


羅素在西湖見“轎伕含笑”④,便讚美中國人,則也許別有意思罷。但是,轎伕如果能對坐轎的人不含笑,中國也早不是現在似的中國了。

他認為這文明,不但使外國人陶醉,也早使中國一切人們無不陶醉而且至於含笑。因為古代傳來而至今還在的許多差別,使人們各各分離,遂不能再感到別人的痛苦;並且因為自己各有奴使別人,吃掉別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卻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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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吾國青年定當肩負使命,砥礪前行

當時人們所走的路是什麼呢?魯迅的意思是當前的人們絲毫沒有徹底“走出奴隸時代”的要求與願望,而是希望在太平了之後繼續回到過去奴隸的時代,是所以人們實質都是在“神往”於“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之間去循環,面對這樣的現實和國民性,魯迅實在無法掩飾內心的絕望與悲涼,但是,魯迅可不是憤青,他也不是唱衰,更不是消極,他說了一句話:“不滿於現在,難道就只能像古人與復古家那樣,神往於過去嗎?”

這是反詰句,他向自己,向每一個讀者,向中國的知識分子與百姓一起反思,人們不滿於當時社會,更不能回到過去做奴隸,但可以向前看!向前走!因為前面有道路。

西洋人初入中國時,被稱為蠻夷,自不免個個蹙額,但是,現在則時機已至,到了我們將曾經獻於北魏,獻於金,獻於元,獻於清的盛宴,來獻給他們的時候了。出則汽車,行則保護:雖遇清道,然而通行自由的;雖或被劫,然而必得賠償的;待到享受盛宴的時候,自然也就是讚頌中國固有文明的時候;但是我們的有些樂觀的愛國者,也許反而欣然色喜,以為他們將要開始被中國同化了罷。古人曾以女人作苟安的城堡,美其名以自欺曰“和親”,今人還用子女玉帛為作奴的贄敬,又美其名曰“同化”。所以倘有外國的誰,到了已有赴宴的資格的現在,而還替我們詛咒中國的現狀者,這才是真有良心的真可佩服的人!

魯迅《燈下漫談》老百姓就是在做不了奴隸與做穩奴隸的時代中循環

魯迅希望能夠建立一個“第三樣的時代”,什麼意思?就是爭取人該有的自由和權利,不做奴隸,做獨立的人的時代。

他將希望寄託於下一代人,他說:“大小無數的人肉的筵宴,即從有文明以來一直排到現在,人們就在這會場中吃人,被吃,以兇人的愚妄的歡呼,將悲慘的弱者的呼號遮掩,更不消說女人和小兒。這人肉的筵宴現在還排著,有許多人還想一直排下去。掃蕩這些食人者,掀掉這筵席,毀壞這廚房,則是現在的青年的使命!”

這就是毛主席說魯迅為什麼是民族的脊樑骨,為什麼說魯迅是用筆當槍桿子的原因。不過魯迅更多的其實是表達他的無奈,因為他雖然認清楚了,可是當時中國大部分人沒有認清楚自己奴隸的本質,當時的背景正好是守舊派和維新派的激烈爭鬥,那個時期保守派的人對古文化持有堅決守護的態度,而維新派又要徹底打斷古文化的根,甚至提出拋棄漢語,改成拼音文字,那個思想和政治動盪的年代,他不將希望寄託於中年的人,而是給予下一代的青年們,他呼籲青年們承擔起時代的使命,表達了他對青年人的希望。

注:

①中交票 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都是當時的國家銀行)發行的鈔票。

②關於元朝的打死別人奴隸賠一頭牛的定律,多桑《蒙古史》第二卷第二章中引有元太宗窩闊臺的話說:“成吉思汗法令,殺一回教徒者罰黃金四十巴里失,而殺一漢人者其償價僅與一驢相等。”(據馮承鈞譯文)當時漢人的地位和奴隸相等。

③每斤八文的孩子 一九二五年五月二日《現代評論》第一卷第二十一期載有仲瑚的《一個四川人的通信》,敘說當時軍閥統治下四川勞動人民的悲慘生活,其中說:“男小孩只賣八枚銅子一斤,女小孩連這個價錢也賣不了。”

④羅素《中國問題》一書:“我記得一個大夏天,我們幾個人坐轎過山,道路崎嶇難行,轎伕非常的辛苦;我們到了山頂,停十分鐘,讓他們休息一會。立刻他們就並排的坐下來了,抽出他們的菸袋來,談著笑著,好像一點憂慮都沒有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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