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作”與“做”的區別

中國人寫論文,為示謙虛,前面往往冠以“淺論”二字。這樣做的好處是不言而喻的:不管文中出現何等錯誤,只要預先承認下自己是在“淺論”,就不致被人嘲笑——我自己都說是“淺論”了,你還好意思罵我嗎?中國人呀,真是聰明極了!

不過我這篇“論”卻是真要加上個“淺”字的。要區分兩個意義相近的漢字,須說透其來源、語義、語音、語法功能、造字原理等眾多問題。須知大龍老師在中文領域是個不折不扣的二把刀,寫就此文一多半也是為自己以後用字可資參考,經驗主義過剩,理論水平不足,這個“論”字是無論如何不敢當的——不過話又說回來,我不敢當,別人更不敢當。所以這個傳道授業、誤導群眾的鍋,還是讓我來背一背吧。

“作”比“做”早,甲骨文中只有“作”字,“做”出現之後,承擔了“作”的一部分功能。所以在現代漢語裡,二者的用法多有重疊,直至第6版《現代漢語詞典》,這個問題都沒能完全搞清楚。不過,在以下方面,二者的區別還是比較明顯的。

淺論“作”與“做”的區別

甲骨文“作”,下面是刀,上面是劃痕,代表用刀刻花紋,引申為勞作,這大概是中國人對“作”最早的理解。

1.具體與抽象。“做”多面後接具象名詞,如“做作業”、“做傢俱”、“做壞事”、“做工作”等;“作”後面則多接抽象名詞,其動作性不似“做”那樣明顯,而感情色彩則遠比“做”強烈,如“作數”、“作弊”、“作案”、“作梗”、“創作”等等。這也就能解釋,為什麼在浪漫、感性的唐詩中會有“寧為百夫長 ,勝作一書生”,會有“田家秋作苦,鄰女夜舂寒”,會有“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誰陳”,而極少用到“做”字。

2.書面語和口語。“作”由於起源較早,多用於文言或書面語,如“作罷”、“作古”、“始作俑者”、“以身作則”、“弄虛作假”等;“做”字誕生較晚,受的限制也少,多用於帶有口語色彩的詞語,例如“做人”、“做媒”、“做買賣”等。所以用到“作”的成語,往往都是些文縐縐的“一鼓作氣”、“作繭自縛”、“日出而作”等;而“做”即使用到成語裡,也是大家每天口語當中都會出現的“做賊心虛”、“好吃懶做”、“一不做二不休”等等。

3.“作客”與“做客”。“作客”和“做客”常被混淆,其實二者的用法大相徑庭,完全不能互換。“作客”是文言詞,指的是身在他鄉,“獨在異鄉為異客”指的就是“作客”;而“做客”多用於現代漢語,指的是到別人家裡去拜訪,是一種比較正式的“串門兒”行為。兩個詞既有古今之別,又有地點上的不同,是比較容易辨別的。

此外,凡是用到“作為”的意思,一律用“作”,如“當作”、“認賊作父”、“死馬作活馬醫”等。

“淺論”至此結束,我並衷心希望中國學術界的論文都能如林語堂先生所說,像女人的裙子一樣越寫越短,越寫越精,言簡意賅,把意思講清楚即可,引經據典之類,當省則省;旁徵博引之言,當去則去,讓我們的語言能夠雅俗共賞,讓漢語的魅力可以深入人心!

淺論“作”與“做”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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