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協助法院執行工作,一名村幹部被罰款一萬元

拒不協助法院執行工作,一名村幹部被罰款一萬元

拒不協助法院執行工作,一名村幹部被罰款一萬元
拒不協助法院執行工作,一名村幹部被罰款一萬元

近日,在四起民事糾紛案合併執行時,甘旗卡鎮某村村書記朝某因妨礙執行,被科左後旗人民法院處以10000.00元罰款。

科左後旗甘旗卡鎮某村主任韓某、村會計包某因欠科左後旗某種子化肥經銷部、科左後旗某種子經銷有限責任公司、杜某、科左後旗某種業有限公司等案款合計66016.00元,先後被起訴至科左後旗人民法院。法院判決被告韓某、包某給付案款。待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拒不給付欠款,四名原告於2019年先後向科左後旗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依法執行過程中該村村書記朝某多次拒不協助法院調查執行工作,嚴重影響執行工作進度,損害司法權威,法院決定對朝某作出罰款10000.00元的處罰。最終在執行的強大震懾力下,韓某、朝某、包某等人主動交納案款、罰款合計76016.00元。

科左後旗人民法院依法採取處罰措施,以嚴厲手段示法普法,不僅樹立了司法權威,同時公正高效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供稿:包之宣

審核: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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