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為尋求刺激謊報警情 罰款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

張芳芳)11月16日凌晨,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雁西路派出所連續接到一男子電話報警稱,城關區新港城步行街有站街女賣淫,其舉報賣淫後遭人持刀追趕報復。

接報後,雁西路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經走訪群眾和調閱街面監控錄像,均未發現有站街女賣淫現象,也未發現有人持刀行兇或追趕他人。隨後,民警電話聯繫報警人,報警男子稱其處於醉酒狀態,對所報警情尚不知曉。11月18日,經過兩天工作的民警再次聯繫報警男子核實情況,在民警耐心說服和講解法律之後,違法行為人李某如實供述了其酒後為尋求刺激,遂打電話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由於李某謊報警情的行為嚴重浪費了有限的警力資源,影響了正常的警務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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