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柵欄、翻越警戒帶、護欄、強行越過交通管制路段…22日讓胡路區35人因疫情期間違法行為被處罰。
翻越警戒帶、護欄案件:
2月22日9時,高某私自翻越溫馨家園東側護欄,被民警當場抓獲。經工作,高某(男,39歲)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乘風分局對其處以200元罰款。
2月22日9時,李某在創業城三區鑽出柵欄,被民警當場抓獲。經工作,李某(男,54歲)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乘風分局對其處以200元罰款。
2月22日16時,劉某在測井小區5-7號樓鑽出護欄縫隙,被民警抓獲。經工作,劉某(男,55歲)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乘風分局對其處以200元罰款。
2月22日16時,李某在測井小區5-7號樓西鑽出護欄縫隙,被民警當場抓獲。經工作,李某(男,62歲)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乘風分局對其處以200元罰款。
2月22日14時20分許,讓胡路分局治安三隊在西苑街巡邏時發現一男子翻越小區柵欄外出,對其予以警告處罰。
2月22日15時30分許,讓胡路分局治安三隊在西苑街巡邏時發現一男子未遵守封閉命令,翻越小區圍欄外出買藥,對其予以警告處罰。
2月22日15時35分許,讓胡路分局治安三隊在西苑街巡邏時發現一男子不遵守小區封閉公告,翻越圍欄外出,對其予以警告處罰。
2月22日,東湖分局治安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張某某等23人翻越小區封閉柵欄,經詢問,張某某等23人對自己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決定命令的行為供認不諱,東湖分局依法分別給予張某某等23人每人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駕駛車輛強行越過交通管制路段案件:
2月22日12時許 ,印某駕駛車輛行駛至南三路與創業大道交口時,強行越過交通管制路段,被執勤民警當場抓獲。經工作,印某(男,37歲)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乘風分局對其處以200元罰款。
2月22日,龍南分局查處疫情行政案件4起,其中警告3人,罰款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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