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受伤的不仅仅是消费者,门店经常被罚,损失惨重

电动车正式实施马上就要一年了,但是对于新国标吐槽的声音并没有减弱,消费者对速度、必须带有脚踏等规定还是不能接受,专家、厂家、经销商都是消费者吐槽的对象。其实新国标实施后经销商的日子也很难过,国标车没人买,超标车又不敢卖,生意是一落千丈!而且动不动就被抽查,一旦不合格就是被罚款!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两起违规销售电动车案件的处罚结果,当地的2家车行分别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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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款的原因都是因为“3C认证”!

一、销售无3C认证的电轻摩;

海口市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在售的7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均无3C认证证书,当即立案调查。

经查,该车行待销的7辆电轻摩于2019年10月5日从江苏某公司购进,有发货单,每辆价格为1500元。扣押当天,该销售门店无法提供3C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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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装原具备3C认证的电轻摩;

另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于2019年12月2日购进了5辆电轻摩,每辆1500元,具备3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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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经销商为整车加装了靠背,改装后整车车型与3C认证车型不符,经销商又不能提供改装后整车车型的3C认证及检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六十七条规定: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目前,当地执法人员已责令上述两家经销商门店停止违法行为,并对2名涉事经销商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经销商可谓是损失惨重。

如今,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不得生产销售无3C认证的车型。

文中第一个案例,厂家肯定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生产的产品不具备3C认证;而第二个案例,经销商擅作主张改装原本具备3C认证的电动车,这属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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