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对吗?

4月1日是愚人节,可对于在监狱里度过了15年4个月,即5611天的吴春红来说,这天被无罪释放了却是千真万确。

2004年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儿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纠纷而投毒报复的凶手,三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之后16年间,他与家人持续上诉。2020年4月1日,吴春红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对吗?

正义女神: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正不阿;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图侵删))


失去自由的5611天,意味着什么?


时间意味着时间本身,不过是一点一滴艰难累积而成。对于吴春红的父母亲,这些年是一场痛苦的“等儿归”,对于他的妻子,则是一场难熬的“盼夫回”。

他被抓的时候,12岁的女儿刚上初中,更小的儿子的身高还没过他的肩头。出来时,女儿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儿子也长的比他高了半个多头。

对于吴春红自己,这些年的牢狱生活,是分分秒秒、年年月月数着在过,是委屈和绝望,又是坚持和希冀,是16年,真的很长。


自由意味着自由之外,不是走出来就能获得。

吴春红在走出法院的那一刻,他好像自由了,可带着满身的病痛和满目疮痍的内心,还有与社会不可避免的脱节,这条通往自由的路还很长,走得也会很艰辛。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对吗?

2003年左右,吴春红与家人 (图来自新京报)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对吗?

2020年,吴春红出狱后与儿子(图来自新京报)

谁该道歉?谁该负责?


也许吴春红能让大家想起一个更有名的案件——呼格案

。这是1996年4月发生在呼和浩特的一起强奸杀人案,报案人呼格吉勒图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凶手,后在同年6月对其执行了死刑。2005年真凶浮出水面,案件重审,最终法庭审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在这起案件中,最后道歉和负责的是该案中对呼格刑讯逼供,没有遵从程序正义的专案组组长冯志伟,以及其背后那套存在过失的司法系统。

如今的吴春红,又该找谁去说理呢?当然还是这套司法系统以及背后操纵他的人。当时的法院判定其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充分?在审讯的过程中是否对嫌疑人进行了刑讯逼供?对于嫌疑人翻供细节和证人证词是否真正清晰?是否始终坚持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吴春红应该得到这些问题认真的回答。


“谁冤枉我,谁给我道歉”,这是吴春红坚定的要求。除了当初错判案件的司法机构人员,我相信他也同样想听到曾经误解、冤枉过他的那些周边人、陌生人一句真诚的“对不起”。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对吗?

十八岁的呼格吉勒图( 图来自网络)

为何冤假错案屡见不鲜?


证据不够,口供来凑。无论是本次的吴春红案还是当年的呼格案,都存在“重口供,轻证据”的现象,尽管后来嫌疑人极力翻供。在其背后折射的便是司法实践中对于程序正义这个“看得见的正义”的巨大忽视。没有充足的证据和完整的司法程序作为支撑,这样侦破的案件和做出的判决无异于空中楼阁。

我不要你觉得你没罪,我要我觉得你有罪。澎湃新闻一篇报道中写到:吴春红无罪判决书显示当事人曾称被刑讯逼供。严打时期的呼格案也被证实进行了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是公安机关审讯的一种非法手段,其背后除了追求迅速破案,取得绩效考核的逻辑,更深层的是一种“有罪推定”的错误观念。这种“有罪推定”下的刑讯逼供从古代衙门断案时便开始使用,那时官府断案没有先进的痕迹检测技术,没有“天网”监控,没有DNA识别技术,刑讯逼供便是审讯者的“大招”。

“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不仅要在司法实践中口号喊得响亮,更要嵌入整套司法体系之中,深入其中每个人的内心。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每次发生冤假错案并且最终平反,都会有人发出“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的声音。但请注意,这是一种适合宏观的叙事,而非关注个体的话语。


正义关乎社会和文明,迟到需要被宽容和原谅。冤假错案确实让人痛心,它暴露了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为我们提供了血的经验和教训。

法治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这样的错误大概难以避免。但如果有纠错的决心和相应的机制,我们便可以对“正义能够准时到达”增一份信心,多一点耐心。

正义也关乎个体和生命,迟到不该被漠视和遗忘。对于个体而言,一次冤假错案便足以毁掉他的一生。没有人能够抵抗国家机器和大众舆论对无辜的自己的碾压和讨伐。

一次正义的迟到,对于社会、文明或历史而言,是一次激浊扬清和自我修正,它们可以等,但是个体等不了,因为他可能等不到。就像是吴春红等到了,可呼格没有。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对吗?

改判吴春红无罪的《再审判书》( 图来自新京报)

参考文献:

百秋 贾敬华 刑事冤假错案的法社会学分析

澎湃新闻 吴春红无罪判决书显示当事人曾称被刑讯逼供,体检表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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