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为脱贫,医疗机构出台新政策

为了进一步减轻我县贫困人口医疗负担,更加有力地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固始县为脱贫,医疗机构出台新政策

固始县出台了《关于建立贫困人口第五道医疗保障线的通知》,决定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的基础上

再建立贫困人口第五道医疗保障线,即“贫困人口政府医疗救助”,对前四道保障线进行延伸和补充。

该项保障措施的保障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范围为保障对象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的标准为:

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2.对象合理的自费医疗费用按50%比例过销,从2018年元月1日起执行。3.对保障对象经以上两项报销后仍然负担较重,可能导致贫困的,

根据情况的轻重缓急际情节给予一定的救助。

该项保障措施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照每人均200元的标准筹集,保障对象个人缴费。并且将该项医疗救助同时纳入贫人口“一站式”结算系统,

实行县域内定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在出台第五道医疗保障线的同时,对我县2018年医疗脱贫政策又进行了部分调整,即1、贫困群众在我县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免收起付线。2、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贫困人口,起付线由15000元降为7500元,报销比例变更提高为: 0.75万元-5万元(含5万元)为8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为85%, 10万元以上为95%,封顶40万元。

通过新的医疗保障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切实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做到了让贫困群众医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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