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麗去世,鮑毓明再次發聲:我和小女孩是“日久生情”

包麗,北京大學法學院大三學生,外人眼裡是學霸,是一名漂亮、堅強、樂觀、獨立的現代女大學生,學校文藝部部長。

背後:缺愛,敏感,卑微,遇到人渣,最後被男友精神肉體雙重摺磨自殺。

學的法律,卻沒能用“法律”保護好自己。

包麗去世,鮑毓明再次發聲:我和小女孩是“日久生情”


罪魁禍首是她的男朋友,同樣是北大的高材生,牟林翰。同樣是高材生,人長得“帥”,陽光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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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火線很簡單,因為他發現包麗不是處女之身,所以吵架鬧矛盾了。牟林翰一口認定這是汙點,反覆灌輸“你對不起我”,你不純潔,你是罪人。

女孩崩潰了,被貶低、侮辱,被扇耳光、下跪認錯,被拍裸照、被當成動物虐待……

面對這種變態要求,女孩自然是想要分手的。

分手?不行,以死相逼,用死來威脅,女孩割腕自殺,被救了回來。

為我懷孕吧,證明你愛我,然後我給錢,你再打掉,絕育也行,把切除的輸卵管送給我,證明你會為我做一切,女孩照做了。

週而復始,反反覆覆,包麗掉進了一個只有牟林翰的深淵,越陷越深,無法自拔。

再提分手?又怕被死亡威脅,對未來絕望,精神瀕臨崩潰,2019年10月9日,女孩在賓館服藥自殺,送醫救治期間被宣佈“腦死亡”。今年4月11日,“正式死亡”。

最為諷刺的是,北大僅僅取消了“保研”資格,法律講究證據,如何去界定和認定“精神洗腦”,是個難題。所以,牟林翰去內蒙古支教,居然去當老師去了。

鮑毓明案一經報道同樣引爆了輿論的焦點,案件一步又一步升級,各方人物悉數“登場”,輿論譁然,譴責的風口一轉而轉,撲朔迷離錯綜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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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最關鍵的問題是這個:14歲之後如果女生自願,就不構成犯罪。

可怎麼去界定到底是“自願”還是“非自願”,又陷入了法律的漏洞裡面去了。

因為同樣,李星星有被精神控制,強制“洗腦”的事實。第一次發生關係後,鮑某明收走了李星星的手機,帶回北京,關在家裡。

接下來的日子,就是“洗腦”,給李星星播放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各種題材,各種人物,甚至人與動物。

幾年來一直不斷反覆給她灌輸:我是為你好,這樣做是對的,別管外人如何評價,國內國外都這樣做的,我們做就對了。

現在案件的關鍵點,還是如何去判定精神洗腦。

同樣這樣的事情,還有去年讓人震驚的宇芽家暴案,也有男友的“洗腦”式的觀點灌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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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0億人次閱讀,高達33萬人次討論,全網譴責和憤怒,聲討絕不能讓施暴者逃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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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現實很殘酷,施暴者僅僅被拘留20天而已。

包麗男友牟林翰還在“逍遙法外”,而鮑毓明卻鑽了法律的空子,現在定罪量刑都難。

靠輿論的壓力,靠正義聯盟,靠道德譴責,靠網絡呼籲,似乎對他們都沒有用。

要不牟林翰就不可能去內蒙古支教了,家暴男也不可能只是拘留20天了,為劉鑫挺身挨刀子的江歌,遇難後,劉鑫從未出面表示過慰問,甚至還對江母惡語相加,消費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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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道德的底線,他們都觸犯了,除了聲援和呼籲,就是譴責和痛恨,除此,我們還能怎麼辦?

我第一次看到《南風窗》的報道時,我的第一反應是:這次禽獸肯定逃不掉了。

而現在,各方媒體包括律師都在談論一個觀點:鮑毓明這次很有可能仍無法定罪。

因為身為法律專家的他,犯罪太過“完美”,鑽了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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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麗男友牟林翰通過實施比身體虐待更隱蔽的精神虐待,甚至對包麗進行唾棄、謾罵和侮辱。

就是為了打擊包麗的自信和激起她的罪惡感,讓她陷入無助的狀態,她遭受了慘絕人寰的精神折磨。

最後他堂而皇之地躲避法律和道德的懲罰,一如鮑毓明和劉鑫一樣冷漠無情。

就鮑毓明案件本身,可能到了最後每個人都在自己的立場上說了謊話。但是有一點不必討論,與案件有關的成年人都有罪,這一點不存在疑問。

這案件背後的權力、金錢、資本,黑色產業鏈也許才是最大元兇。家庭、教育、父母、立法、司法、執法、每一個環節的權力行使不到位,或者濫用,都會繼續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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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N號房間事件,26萬人開會員進入直播室,一場26萬人“狂歡”的集體性侵案件,進入直播間的26萬人,人人都是兇手。

畜牲自認無錯,垃圾永遠是垃圾,為什麼我們不肯原諒有些人?因為他們真的不值得原諒。有些人,他就沒有倫理沒有道德,也沒有底線,你靠道德審判,他說我是流氓。

對,我就是流氓,還是有文化的流氓,我就沒有道德,沒有底線,你能怎麼辦?我又不犯法!

我們有必要重新界定和定義“精神控制”,這種肉體摧殘,精神控制,強制“洗腦”,變態式的折磨受害者的行為,呼籲加入法律懲罰的範圍內。

面對道貌岸然的衣冠禽獸,道德審判明顯對他們沒有用,這是在挑戰道德的底線。

既然有漏洞,法律被鑽了空子,那就趕緊調整某些法律條案吧,只有把“漏洞”和“空子”補上,才能彰顯法律的尊嚴,才能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如果鮑某人成功逃脫法律制裁,他們這個群體就會有人如法炮製,製造出一個個人間悲劇。

會有更多流氓會從這些流氓的身上學會了“精神控制”,懂得“洗腦”,又去加害新的無辜女孩。

如果他沒有被判刑,那就是在為所有戀童癖,公開寫了一整部強姦幼女指南,必須嚴懲!

這個案件一定會進入法律教科書,一定會改寫刑法,這個人,一定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讓惡人得到惡的懲罰,才是法律的正義,才是法律與道德的雙重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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