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法院公开宣判4起职务犯罪案件

2020年4月8日,六枝法院公开宣判4起职务犯罪案件。

理想信念动摇 跌入万丈深渊

  被告人邹某某,系六盘水市投资促进局退休人员,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建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73万元(其中人民币20万元系索贿)、港币5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万元的购物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六枝法院以被告人邹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六枝法院公开宣判4起职务犯罪案件

  邹某某在收受他人贿赂款时,系六盘水市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本应尽责履职推动该区发展,但在该区引进企业、项目等工作中,在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下,最终没能守住自己的底线,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邹某某正是因为未能坚守住理想信念,最终才陷入了法律的牢笼。

交友不慎失底线 共同受贿失自由

  被告人周某某,案发前系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盘北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红桥分局负责人,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爆破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爆破公司给予的好处费400万元,个人得款6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六枝法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六枝法院公开宣判4起职务犯罪案件

  该案中,另案处理的汤某某与周某某是关系不错的同事,汤某某将其可以引进爆破公司进行场地平整项目并获得好处费一事告诉周某某,周某某在好处费的驱使下,与汤某某一同利用他人职务上的行为,为爆破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最终因受贿罪获刑。所谓“益者三友,损者三友”,法官在此提醒,交友需谨慎,务必紧守底线,择善而交,才能走的更远。

丧失信念忘初心 受贿贪污终领刑

  被告人郭某,原六盘水市钟山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梅花山旅游景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用人提拔方面、工程承建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142.646178万元,数额巨大;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市委办名义购买数码产品、办公用品或以虚开发票的方式,非法占有公款61.49663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六枝法院以被告人郭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六枝法院公开宣判4起职务犯罪案件

  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六枝法院审理的最年轻的副县级领导干部,被告人郭某在庭审结束时流下了忏悔的眼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被告人郭某在金钱面前丧失信念忘却初心,最终因受贿贪污获刑七年,悔之晚矣。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辞去公职仍被查

  被告人汤某某,案发前系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筹备组工作人员,曾任钟山区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从局长改任为六盘水师范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处一名工作人员后于2017年9月辞去公职。被告人汤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爆破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爆破公司给予的好处费1159.077402万元,个人得款959.07740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六枝法院以被告人汤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六枝法院公开宣判4起职务犯罪案件

  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六枝法院审理的个人涉案金额最大的受贿案,被告人汤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时已经辞去公职,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仍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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