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670 證券簡稱:國盛金控 公告編號: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情況。

3、本次會議選舉併產生第四屆董事會、監事會。

4、公司對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成員為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一、會議召開情況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101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副董事長張巍先生

6、網絡投票時間:2020年4月10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9:15-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7、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或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769,275,84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9.7541%。其中: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或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766,572,169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9.6144%;參加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共3人,代表股份2,703,671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397%。

公司部分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成員以及第四屆董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出席會議,見證律師列席會議。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1、《關於選舉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1.1選舉非獨立董事

①選舉杜力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同意769,143,488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28%。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584,192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96.4388%。

②選舉張巍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同意769,139,588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23%。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580,292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96.3339%。

③選舉趙岑女士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④選舉李英明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⑤選舉李娥女士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⑥選舉楊志平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2 選舉獨立董事

⑦選舉徐強國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⑧選舉邵彬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同意769,183,74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8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624,444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的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97.5219%。

⑨選舉傅繼軍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關於選舉第四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的議案》

①選舉葉強先生為第四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②選舉王曉龍先生為第四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上述股東代表監事將與公司2020年第一次職工大會選舉的職工代表監事方勝玲女士(簡歷附後)共同組成第四屆監事會。

3、《關於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監事會監事津貼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同意769,183,740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80%;反對92,100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20%;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624,444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5219%;反對92,100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4781%;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林曉春、劉璐

3、結論意見:信達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有效,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對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成員為公司發展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六、備查文件

1、《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於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簡歷

方勝玲女士,1990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2014年加入公司,現任職工代表監事、證券事務代表。方勝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未被中國證監會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