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深圳路上一“粗心”司机观察不周酿事故

崂山区深圳路上一“粗心”司机观察不周酿事故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牟保平

4月8日上午9时10分许,崂山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深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车宋小区处发生一起伤人事故。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经了解,驾驶员宋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想左转时未观察细致,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宋某某受伤,民警核实情况后认定机动车驾驶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驾驶员宋某某对此也懊恼不已,执勤民警借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经过路口处一定仔细观察,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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