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违建如何做?
这里有一份详细指南!
为进一步维护公共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回应群众关切,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对我市城区危害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重大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范围、侵占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等5类违法建设实施专项治理攻坚。
1 重点整治5类违法建设
1.危害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 依法查处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2.重大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建
■ 依法查处借征地、动迁之机,新建、改建、扩建骗取或套取动迁补偿款、赔偿款的行为,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3.侵占公共空间、公共绿地的违法建设
■ 依法查处在住宅小区公共空间内未经批准修建车棚、车位、快递柜或将小区公共绿地改建为私人庭院的行为,并整改到位。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
■ 依法查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并整改到位。
5.未经审批设置的各类大型户外广告等
■ 依法取缔城区范围内擅自设置或审批到期的棚亭书报亭;集中开展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高立柱广告整治工作。
2 违建举报方式
自违建信息公示之日起至6月30日止,针对以上涉及的5类违法建设将接受市民举报。
举报电话:
12319、12345
举报有奖:
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实行一案一奖,奖励金额100—500元不等。
3 违建后果
对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实施更严格的管控
■对涉违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逾期不自拆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涉违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逾期不自拆的,将采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目标考核奖金、批评教育、媒体曝光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实施公开曝光
■对逾期不自拆也不接受助拆的涉违当事人,在其居住小区公示栏予以曝光。
公示信用信息
■对逾期不自拆也不接受助拆的各类单位和个人,执法部门将其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采取限制措施
■对逾期不自拆也不配合助拆的各类单位和个人,将抄报金融机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涉违房产改正之前不得办理抵押、房屋买卖登记;抄报市场监管、税务、烟草等部门限制各项业务登记;抄报通讯运营商,对涉违单位和人员的手机、固话设置拆违语音“彩铃”等措施。
■凡是干扰、阻碍、抗拒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涉违当事人,由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这些时间节点要记牢!
值班总监:谷雨
审核: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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