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遺症與併發症相同嗎?

在臨床工作中,與患者及其家屬術前談話時經常會被問到一個問題,“這個有什麼後遺症?”其實治理有“後遺症”與“併發症”兩個概念的區別!

後遺症,是指在病情基本好轉後遺留下來的某種組織、器官的缺損或者功能上的障礙,如腦血管後遺症,表現為偏癱、口角歪斜等。恢復期結束後,機體功能仍長期未恢復正常者。如患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痺症)後的下肢癱瘓。現代語文中,還指某種事情沒有完全的處理好,留下某些遺留問題。比如現在流行的整容手術就容易留下後遺症等。

後遺症與併發症相同嗎?

併發症,是一個複雜的臨床醫學概念。 一種是指一種疾病在發展過程中引起另一種疾病或症狀的發生,後者即為前者的併發症,如消化性潰瘍可能有幽門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併發症。 另一種併發症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病人由患一種疾病合併發生了與這種疾病有關的另一種或幾種疾病。

併發症的三個基本特徵:(1)後—種疾病的發生是由前一種疾病所引起的;(2)從後—種疾病的發生規律上看,前後疾病之間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只具有偶然的因果關係。因此,後種疾病的出現屬突發性的;(3)後種疾病的出現非因醫務人員的過失所致。

後遺症與併發症相同嗎?

併發症與後遺症二者的區別在於:

(1)發生的時間不同。併發症發生在疾病發展過程中或醫療過程中。後遺症發生在醫療終結後。

(2)治療效果不同。併發症通過治療可以痊癒或減輕,臨床表現具有可逆性,而後遺症通過治療,臨床表現不能改善,具有不可逆性。

所以,併發症與後遺症二者是有區別的。


後遺症與併發症相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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