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傳」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我國是屬於禁槍國家,

不允許私人持有武器,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持有的,

就會觸犯非法持有槍支罪,

既然構成犯罪,就得付出代價。

普法小課堂|立案標準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普法宣傳」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這一選擇性罪名中的一種。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普法宣傳」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非法持有槍支

很可能在原本犯罪的基礎上

更加激烈擴大化。

不僅會給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

社會治安帶來巨大安全隱患,

最終必然會給自身帶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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